樓主太太第一時間的看法是正確的,沒有必要跟對方正面衝突,為自己車輛與家人安全,另外找車位停車,這個情形不會拿對方沒皮條,可以反將對方一軍,離開前記下對方車號與旁邊的門牌地址,打110通知警方,未依規定停車也是違規停車的態樣,納稅人的法定權利用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