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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A辣愛怕跑 wrote:
永遠維持110 ?別(恕刪)


不用說我呦
我車子有ACC,基本上上國道都是速限+10
車上GPS兩組都顯示超速+5~6
都是我跟上前車屁股居多

只要前車能讓我看到儀表在法定最高速,或是超個10km,我不會說啥前車太龜

有些人就是喜歡130..140...160一路衝,我身邊也有
這種人覺得前車太龜就說不過去了,自己想衝就別怪別人,自己找縫超車吧
nerdwannabe

不意外, 自己想霸佔內線 就說他人有問題

2022-01-06 15:19
nerdwannabe

不意外, 自己想霸佔內線 就說他人有問題

2022-01-06 15:19
CcCManCcC wrote:
最高速最低速都是"警...(恕刪)

台灣對超速與龜速的執法根本嚴重失衡,對付超速 - 滿坑滿谷的測速(超速)照相+紅斑馬+偵防車+三角架,反觀對付龜速,你老兄聽過幾次取締? 連你都知道只能致電國道警察檢舉,就知道在台灣期待警方取締龜車佔道有多麼可悲、多麼不切實際,而且即便真的通知了國道警察,能剛好現場逮到的機率有多高?! 做這種建議不覺得可笑嗎? 完全是鱷魚的眼淚一般的風涼話!

還有行車不能打電話知道嗎? 駕照怎麼考的?!
Benn1963 wrote:
台灣對超速與龜速的執(恕刪)


那些紅斑馬手持三眼時,龜速車和超速車是一起打的
有事情本來就要檢舉,連我家門口一堆違停砂石車也是要打110,警察又不會24h在家門口站岡


另外請先查完法規再來嫌別人不懂: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

請問您是車子還是手機太老,無法用"聲控"的方式控制手機?
我記得10年前的手機就能聲控了,你總不會還在用s60的Nokia吧,那玩意應該連sim卡都不能用了,只能用2G
你不知道國道電台一堆路況都是車主打電話去通知的嗎囧
Benn1963

再者,即便真的通知了國道警察,能剛好現場逮到龜車的機率有多高?! (檢舉動態跟檢舉靜態的違停天差地遠)你自己清楚得很,做這種建議不覺得可笑嗎? 完全是鱷魚的眼淚一般的風涼話! 二哥護著大哥假惺惺!

2022-01-06 10:56
CcCManCcC

你有報警,警察就得派勤,系統會註記。另外警察出現卻沒有開單/攔阻,那代表前車就是法定最高速上限,人家合法使用,你有需求要開更快就乖乖變換車道超車就沒事。少在那邊覺得大家都要尊重你的用路習慣為先

2022-01-06 10:57
A辣愛怕跑 wrote:
最高速限
是要先經過警察認證才算?
還是自己的儀表板就算?


我自己開是錶速=速限+10,前車儀表我管不到。
但是我不會期待前車一直看照後鏡,然後禮讓我。
如果我覺得前車卡到我,當然我就是從超車道回中線,繼續開我的錶速=速限+10,自然就會超越它了。
(所以我幾乎沒印象有龜車......應該是我當場就超車了,只有幾秒鐘的事,印象薄弱)

但是台灣網路上很多鍵盤駕駛,自己不回中線開到速限自然超車,反而要逼車,怪前車不回中線。
鍵盤駕駛的作法是
(1)自己不回中線,怪前車怎麼不回中線。
(2)逼車沒有保持距離,違反交通規則,被交警照到會領紅單。
(3)當場不回中線自然超車,反而跟在龜車後面當龜車二號。
(4)跟在龜車後面,錶速 < 速限+10,反而比轉到中線還慢。
(5)現場不超車,當龜車二號,等回家上網,再來抱怨龜車佔據內車道(不就是它自己也佔據內車道不肯回中線??)。
整個就很詭異。
CcCManCcC

他們期待有德國無限高速公路的用路習慣,卻又打死不願意去找立委修法讓台灣有像國外一樣的法規。網路上唉個老半天好像台灣就會學國外一樣行事??

2022-01-06 10:53
acesslai

北部很難這樣到中線超車,車多時連安全距離都沒有,還看到兩車並行

2022-01-06 12:12
CcCManCcC wrote:
不用說我呦
我車子有ACC,基本上上國道都是速限+10
車上GPS兩組都顯示超速+5~6
都是我跟上前車屁股居多 (恕刪)

ACC ? ACC 不是定速的
所謂ACC( Adaptive Cruise Control ),主動式巡控制,是「自動跟車」,利用車前傳感器的雷達去偵測距離,進而將狀況回傳,經電腦運算後,執行制動和檔位來調整與前方汽車的距離 ? 再自動調整車速 ←是會因車距縮小而降速 !
您跟上前車? 你的車速就受制於前車, 被前面的路隊長制約了 , 路隊長 90? 您就不可能高於90去110?
我國法規根本沒有什麼達到 110km就不離開超車道 的法規?並沒有
我國法規不是先搶先贏的叢林法則 , 不是比誰快誰就搶進內側車道 ?
我國法規要求的是"超車道"! 是要比中線快! 是法律給予一條"繞道bypass"! 是不要併駛去封鎖道路 !

法律所授予的超車道使用權利 , 最多就是55m , 有了安全車距55m就要離開,離開才不會密度增高降速 , 無關"最高速限"
否則每台車都110km了, 也會因為道路瓶頸 , 車道縮減 ,車輛匯出匯入改變車流密度
當車流密度 降到17車/公里 , 車距就只剩下53.8 m ? 對不起 車速只能是107km, 最高速限行駛不成立!
"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最高速限行駛不成立!
8-1-3但書不成立! 速限規則回到高管規則5的速限區間60-110km
您沒有路權? 卻佔用超車道 ? 車身佔用了5m長的內側車道, 車前安全車距佔用了55m, 總共佔去60m長的車道,讓超車道少了60m的長度能用於 "繞道"疏解車流

塞車, 是看不見的時間小偷,讓所有人的行車成本都增加。內車道佔用者以為不離開對自己最有利?殊不知這樣做是往內車道塞入更多車,讓密度上升車距縮小, 是自己致堵塞,製造出的衝擊波最後堵塞到自己

當所有車都行車靠右,就會騰出更多的左側車道空間,這樣能讓"道路容量增加"而不易塞車。當左側有空間能超車,就避免了逆於整體車流內快外慢次序的右側超車之外快內慢,這樣就能減少車流擾動, 降低塞車


CcCManCcC wrote:
只要前車能讓我看到儀表在法定最高速,或是超個10km,我不會說啥前車太龜笑到噴淚
有些人就是喜歡130..140...160一路衝,我身邊也有
這種人覺得前車太龜就說不過去了,自己想衝就別怪別人,自己找縫超車吧
(恕刪)


我國法規根本沒有什麼『達到 110km就不離開超車道 ???』
法律法規標誌一再一再白紙黑字寫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 , 車道路權為超車 !
怎麼執著於 不必看的什麼 "最高速限"?
不懂為行要奉行 法律法規標誌 都沒有指定的東西 ? 定速110km依據在那裏?
每台車有安全車距都要離開 , 才能讓這條"繞道"保持通暢運作 ,交通才不會打節

依法『超車道』是一個左側繞道bypass , 進去必定會出來, 行至安全距離55m後, 喪失路權必須離開, 駛入原行路線
依法 , 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喪失路權了!),駛入原行路線(法規要求回到原本超車前的車道)
一 旦離開讓車超車道 , 別人喜歡130..140...160一路衝? 自有主管機關去取締, 和用路人無關

"路權"是有範圍的 , 只能行駛於法規所指定的範圍55m, 不是超出55m還有路權, 除非是接上下一台中線車待超, 才能繼續擁有路權! 法規的路權完全沒提及車速 ! ,
"路權"是有範圍的 , 不可能是基隆到高雄整條內側車道通通是路權?
超車是對"路權範圍"內的中線車道上的車超車 , 不是對1km外的車超車! 路權最多只有前方55m
不是整條車道都是"路權" , 還必須遵重他人的路權 !
這個範圍依車速 80-110km不同, 有安全車距,長度為 40m-55m 長的內側車道
寬度則為 車道寬
法規是"超車道"! 區分車道
在這個範圍內的"超車道"行駛, 中線道上的前車"超車"

但是安全車距依車速多少而定, 路權範圍若要最大? 那車速就要到達速限的頂值(最高速限)
並非車速只有80km, 仍然享有55m的路權? 不是, 路權縮短到只有40m
如圖
B車原本在外車道,是因為和前車(2.3.4車)產生速差, 造成安全車距不足(依高管規則6) , 此時不是降速去符合高管規則6的規定,就是換一個車道(內車道)超越2,3,4車 , 因超車取得內車道路權(高管規則8-1-3本文)

進入內側車道之後, 依據高管規則6,8,11(法規不只一條!), 因車速不同(80-110km),享有不同長度(40-55m)內側車道之路權
能超越在路權範圍內的中線車(當然車速是遵守速限)

法規授權B車能行駛超越2,3,4車(不只一台車),行駛直到2車的前方50m(速限100km/h)範圍的"內側車道"(路權範圍)為止
A車在B車的路權範圍外, B車並無法主張對路權範圍外的 A 車及1車 超車
因為 B車必須依法保持安全車距 , A車並不是B車的緩衝墊 ! 並不能將安全車距侵入A車的路權範圍內

同車道之前車, 依法保持安全車距, 將永遠在路權範圍外 , 無法主張對其超車
但前車有安全車距時 , 是自動喪失超車道路權 ,必須離開
前車無車可超離開退至 外側車道, 後車就能在內側車道上超越前車, 直到有安全車距 , 後車就回到前車的前方, 這樣前後車互換位置(對調) , 超車完成 。
超車, 這是把較慢車拋在後方 , 由較快車補位到前方 ,經由超車道這條左側繞道bypass ,兩者互換位置。
不是 130 比120 快? 不是搶快就有路權 ?
那是蠻荒時代先搶先贏?佔地為王的叢林法則
並沒有超車道 對 超車道 超車的邏輯 ! 超車是左側繞道 bypass !

如果前車正在超車擁有路權 , 後車只能保持安全車距, 一起超越"路權範圍"內的中線車
直到無車可超,有安全車距喪失路權離開, 後車才超越已經離開位於中線車道上的前車
CcCManCcC wrote:
那些紅斑馬手持三眼時,龜速車和超速車是一起打的
有事情本來就要檢舉,連我家門口一堆違停砂石車也是要打110,警察又不會24h在家門口站岡


因為難度高、加上警方執法失衡不力,知道台灣取締龜速只有取締超速的 1/30 左右嗎? (2019: 8000件龜速 vs 240000+ 件超速) 還抓龜速靠檢舉哩,是在哪裡哈囉甚麼?!
台語說,趕快睡才不會作夢!
Benn1963 wrote:
1/30


你不知道國道上超速車都比龜速車多嗎?
1:30已經算抓很勤了

晚上我開國道一號北上,都開很快了還會被載菜的貨車超車勒
還不是發生一次.......

我車速gps都超速5km..儀表超速10km..還成天有車從我旁邊超過去
現在內側車道真的要碰到早期那種速限100只開80,還真的少見
罰一次3000起跳沒多少人吃飽撐著和荷包過意不去,尤其愛開龜速的又更在意錢,怕被罰
Benn1963

你是裝傻還是沒話回了? 我舉證的是官方證實,取締龜速的確比取締超速難度高,誰在扯要件成不成立?! 不為難你了,因為你根本舉不出來 (超速比龜速多),你就一直是隨便說說,我瞭!

2022-01-06 12:43
CcCManCcC

你也舉證不出來,我懂[笑]

2022-01-06 17:35
孤鴻海上來 wrote:
鍵盤駕駛的作法是
(1)自己不回中線,怪前車怎麼不回中線。
(2)逼車沒有保持距離,違反交通規則,被交警照到會領紅單。
(3)當場不回中線自然超車,反而跟在龜車後面當龜車二號。
(4)跟在龜車後面,錶速 < 速限+10,反而比轉到中線還慢。
(5)現場不超車,當龜車二號,等回家上網,再來抱怨龜車佔據內車道(不就是它自己也佔據內車道不肯回中線??)。
整個就很詭異。(恕刪)

兩位資深路隊長真是哥倆好一對寶,好可笑的倒果為因的論點。

老兄,你知道自己的論點從第1點到第5點剛好全都證明了就是因為開放了超車道"得"以(自由心證)最高速限長時間占用才造成的嗎?

特別是第3~5點根本就是直接告訴我們為什麼高速公路這麼容易塞、為什麼超車道不應該長時間占用,就是為了杜絕這些堵塞的源頭,不是嗎?!

如果沒有"得以"所謂的"最高速"行駛於超車道這一條,1~5條的駕駛習慣還能存在嗎?!

兩個寶還一搭一唱真有趣!
從最根本解決

不合理的速限、落後的法規、垃圾般的道路設計

政府隨意濫發駕照讓奇怪駕駛人上路

台灣在道路上 繼續塞車 繼續死人 要爛大家一起爛
CcCManCcC wrote:
你不知道國道上超速車(恕刪)


你要不要開中二高從龍井北上看看,或下午四點以後, 中二高南下龍井看看 , 都自己在那邊幻想
龜車,佔用車道造成的危害你覺得比較少, 那是因為很多危害或風險都在堵車的後頭
自私的人就是一堆理由, 前面版友說得好,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維繫,
連這都要搬法律來說嘴, 這種月經文每次出來就只是釣出一堆自私自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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