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民眾檢舉違規,本是好意,為了改善交通但是,再好的東西,到了台灣都會被扭曲有人用檢舉來報復有人用檢舉來滿足自己,一年檢舉五萬件......有人自己違規,照樣檢舉別人........還說警察消極五萬件的檢舉案,承辦員警光是處理你的檢舉案,其他的事情都不用幹了更何況還有誘導迫使別人違規,再加以檢舉的...我是覺得被玩壞了乾脆停止受理民眾檢舉一班違規案件算了司法不是報復的工具
雖然我從來沒檢舉過但我猜違規停車是民眾檢舉件數最多的吧?是系統不堪負荷? 還是順應"民意"讓大家亂停?雖然我覺得有些紅線畫得莫名其妙但"路口/轉彎處"違停,真的很影響行車視線拜託違停達人們不要停在轉彎處
重點是很多檢舉魔人是反社會人格或檢舉淪為仇富或報私仇的手段......久而久之此類不當檢舉引起民眾公憤,失去原希望協助交通安全及秩序美意.筆者倒是建議對交通易生危險或妨礙交通地點廣設電子式科技執法,減輕員警辛勞.
sonner wrote:美國有民眾檢舉制度嗎? 好像沒有.. 日本有嗎? 好像也沒有英國法國德國有嗎?好像也沒有好那退一步來說, 泰國、菲律賓、越南、柬埔寨有嗎?好像也沒有…是否這些國家都沒救了 想要比照日本嗎https://tw.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20190302/NQXERDECGXQXDUCQ2AVP6M25GQ/>臉書粉絲專頁「日本打工度假就職專家」小編發文指出,>她在日本駕駛時,只因為忘了打方向燈,而被警察攔檢,並帶進警局做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