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tter wrote:現在看起來就算限縮成46項 能檢舉的還是能檢舉 如果你檢舉是真的想改善交通,根本不會因為這限縮而感到生氣 對啊我檢舉的項目通通還是能檢舉啊對我完全沒影響啊 倒是違規魔人看到限縮就爽成那樣以為自己不會被檢舉了笑死
鯊魚冰棒 wrote:看來違規魔人都沒有自...(恕刪) 政府認證你們是社會亂源,影響社會大眾權益,浪費國家資源,所以才修法的,社會絕對不缺妳這種人,不然你敢跟你鄰居朋友親友講你是檢舉達人嗎? 果然社會邊緣人有自己的生存方式,可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