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lidx wrote:終於有藉口 仇富了 因為他們買不起 一台 14 15萬的機車...只好打著這類名義 撕裂重機使用者 重機去停汽車格(恕刪) 仇富?買得起 一台 14 15萬的機車就可硬撐是富人?那富人就乖乖繳罰單吧!所謂的富人應該繳得起⋯
erictaco wrote:沒事沒事~有時候停車(恕刪) 一看就知道沒在開車的,只能整天捧著一台小電車也是滿可憐的標準的對人不對事,明知道某件事情是不合理的但當對象剛好又是你不爽的人事物時,就開始裝瘋賣傻裝糊塗的將錯的事情坳成對的
反正規定就訂在那,難得買之前都不知道重機不能停機車格?這不是都是買之前要考量清楚的點嗎?在還沒有開放停機車格之前,違規就是違規,而不是明知故犯再來靠北法規不合理靠北別人仇視你更何況這個還遮車牌,不懂在護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