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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車牌的愈來愈流行

splite wrote:
【希望可以立法,違規(恕刪)


若有背景者想購買月票(先付財力證明,並先繳押金10億),當月開放無限制違規(擁有優先路權),那月票一個月份1000萬,車子行駛要裝設警報器並開啟,如沒開啟抓到,以預謀殺人起訴,入監7年以上,不得易科罰金。

肇事或致人死傷,依肇責比例,財產充公50%以上起跳,無條件入監服刑20年,不得易科罰金
出獄後終生不能購買月票。

一個月內沒有肇事,想買第二個月的月票,則月票漲價變2000萬。按月累加

想要有優先路權,就要有義務保障第三者安全。

配套措施,都想好了。請大家支持。
donhsueh322850 wrote:
氣死檢舉魔人(恕刪)
無藥可救 !
splite wrote:
病很重,不違規就會死


嗯病很重, 不檢舉就會會死
jeff-yeh wrote:
最近發現遮車牌的愈來...(恕刪)

這就是執法者的怠惰造成民眾檢舉的自保什麼時後政府能清醒主動 不定時 不定點的加強執法呢?
我每次經過市場都有一台"賓利"戴口罩

叫警察也沒用阿,他看警察來就拿下來,然後開走
大家就是不守法,愛鑽漏洞

之前不是還有新聞是報導整條路的住戶都把車停在騎樓,而且大家都用紙板蓋住車牌

住戶說常被人檢舉,才會用紙板蓋住.......

可是你不違停,人家怎會去檢舉你?

自己圖方便,造成其他人的不便,真的不可取

AT力場全開1 wrote:
搞不懂遮車牌是在幹嘛(恕刪)

很難欸!
md2hd86 wrote:
大家就是不守法,愛鑽(恕刪)

停哪?
dawancoconut wrote:
自己先不違規的話,還(恕刪)

你講廢話嗎?重點當然是很難不違規
因為知道自己會違規所以先遮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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