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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檢舉應向檢舉人 收取行政處理費100元

宙王 wrote:
沒有檢舉制哪來的檢舉(恕刪)


對呀,真是便民利民又可以氣死違規垃圾的好制度
vixaznet wrote:
信不信我在速限40不塞車的道路錄影,80%以上包括警車都會超速?


違規就要自己承擔被開單被檢舉的風險,不是違規被檢舉才在那邊檢討別人
我讚成檢舉制度, 且成案後要發給獎金,因為違規太多了 。但我也讚成要收取行政處理費,避免因為檢舉達人太浮濫了,造成爭議太多。樓上一堆人批評樓主邏輯不對、廢文一則,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可以拿,為何要被收取行政規費?但也有人提到了重點,當你遇到陷阱檢舉、惡意檢舉時,你怎麼辦? 難到各位沒聽過台南檢舉達人蘇大媽? 遇見一次,你就不會覺得樓主的意見是廢文一則了。
https://whitecherry2019.com/archives/4448
那麼麻煩幹嘛?罰單撕掉就好啦…
h2483116 wrote:
交通檢舉案件,每件應(恕刪)

這樣的人才應該去當立委,
在這邊當鄉民太浪費了
眼觀耳聽 wrote:
違規就要自己承擔被開(恕刪)

說A答B...邏輯有問題,笑死
我是覺得那種亂檢舉的 ,就是最後裁定不罰的,

害被檢舉人跑了那麼多趟法院警察局的, 有權利向檢舉人索取損失加部分懲罰金額才對
h2483116 wrote:
https://whitecherry201...(恕刪)


沒人會點進去看啦
眼觀耳聽 wrote:
對呀,真是便民利民又...(恕刪)

我怎不會想要氣死任何人?到底是我還是你心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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