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就是有這麼多人專幹這...(恕刪) 專職檢舉者的想法我不知道但一般檢舉者通常都是被違規者嚇到才會火大檢舉這兩天收到讓人最療癒的訊息:本分局依您所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指XX-XXXX號車於XXX台XX線XXX公里路段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1項第3款及第43條第1項第1款,已依權責舉發竣事要怎樣的開法才會被認定這兩條有興趣者不妨去查查套以前車友說的:『出來走跳總是要還的!』對了!我開車累積里程也超過40萬也曾有被檢舉過,但我怪不得人畢竟沒違規就不會被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