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沒有闖紅燈,也沒有左轉專用燈,那麼對方進到此路口未違規。在雙方都沒有明確違規的前提下,那就以進入路口的時序做考量。對方比樓主先進入此路口,樓主未待路口淨空即進入路口且與已進入路口車輛衝突。樓主責任會比對方重。
橫向車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3款規定 路口未淨空有罰則的樓主應該是沒有違反什麼明確的罰則頂多是 未注意車前狀況但是 未注意車前狀況 好像沒有明文的罰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3款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樓主與橫車碰撞時 號誌還沒有轉換嚴格來說 樓主沒有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3款
77樓正解多年前遇過一模一樣的情形 也是變綠燈時被右方過來左轉公車擋住視線我起步沒多久 一台車從左邊過來 然後撞在一起 我們都沒行車紀錄器他說綠燈時他就通過路口只是被公車擋住過不去我說我綠燈才起步 等公車過了我馬上就加油門肇責就是我七他三 所以還是確認路口完全淨空再起步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