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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績分享? 警察非打手 浮濫檢舉對交通無實益

icetroy wrote:
目前我對這一項的違規「變換車道未全程使用方向燈 最感冒


請問你轉彎怎麼操作方向燈桿的?路口等轉彎都能方向燈持續閃爍了,為什麼變換車道就不能?同樣要做一個動作,扳一下方向燈桿持續閃爍就甚麼問題都沒了,就是有人愛偷雞變換車道完不想再扳一次方向燈桿,搞甚麼閃一下閃兩下閃三下,三下閃完很多還在原車道的,愛偷雞收罰單剛好而已。
jason001007 wrote:
最喜歡看到這種的,不(恕刪)



你就像這女的吧?~! 要檢舉人就有被人錄下來的準備~~

c.c.0110 wrote:
請問你轉彎怎麼操作方(恕刪)
要多扳幾下你自己慢慢扳
會叫的野獸 wrote:
從來就不覺得交通違規(恕刪)


怎麼你覺得違規就會車禍?
這個邏輯有問題阿!
沒有違規但不注意車況路況一樣會車禍,
光看最近板上車禍影片有多少是根本沒在注意路況和車況,
就算打燈了沒注意路況和車況一樣是車禍。
為什麼不強迫發生車禍事故一定要跑法院,如果人受傷就進刑事程序?
這樣的話若要避免因為車禍事故法院就是不要發生事故,
那最基本的就是遵守交通規則和注意路況和車況。
每天看路上一堆沒打燈的,
但很常看到的是有打燈但沒在看路況想轉就轉而發生事故的,
另外就是搶快發生事故的,
如果檢舉能讓車禍事故降低那檢舉是好事,
問題根本不就在有沒有打燈,
而是行車時到底有沒有在注意路況。
dallasoriginal wrote:
你就像這女的吧?~!(恕刪)


傻子才會自己亂搞,這種CALL警察來處理就好了~
我的讀者一定都知道,

我10年前就一直告訴大家,

檢舉前一律就是全罩安全帽+口罩+墨鏡,

就算違規無恥者錄影誰檢舉,你也根本不知道誰呀,

這位檢舉者保護自己做的很好,讚!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LeeFred wrote:
戰績分享? 警察非打...(恕刪)
我支持要有民眾檢舉制度,差不多是世界第一的交通太亂,我自己開車也有過違規被罰,檢舉可減少車禍發生,等到民國幾年交通跟日本一樣好時,廢不廢除檢舉交通違規就沒人反對吧
LeeFred wrote:
戰績分享? 警察非打...(恕刪)

小圍規對交通惡化真的沒有影響喔!
用路人如果因為3分鐘違停、並排停車撞死的,都是智商太低,屬於自然淘汰!
c.c.0110 wrote:
請問你轉彎怎麼操作方(恕刪)

不管扳几下需要車身或所有輪子進入車道才熄燈不然就要罰這就是垃圾規定!
lleejohn wrote:
我支持要有民眾檢舉制(恕刪)

你要如何讓台灣像日本一樣?用檢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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