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中滑手機絕對就是違規,但是等紅燈時靜止狀態,滑手機是否違規?目前法院判決或是檢舉等紅燈滑手機的警方舉發標準(我檢舉區域的分局),1. 只是拿出來看一下時間或是導航(當然滑1~2下,5秒鐘以內)不會舉發。就算舉發開單,上訴到法院目前有撤銷的判決。(非民眾檢舉的案例)當然前提是只滑5秒!2. 滑十幾秒以上,但是紅燈轉為綠燈後,一樣臨停在路邊沒有行駛,這種也不會舉發。(當然如果是紅線處,可能被檢舉臨時違停)3. 所以,我檢舉等紅燈滑手機的影片,會舉發的必要條件有3:一是要清楚看出是手機!二是我至少提供10秒長度以上滑手機影片三是一定要附上該車綠燈後,即時駛離的後續影片。(就算綠燈前已經不滑手機了,我還是會提供)多多檢舉等紅燈滑手機,絕對可以幫助自己更安全!
assyrianzero wrote:其實開車騎車要滑沒差但是如果發生意外就有擔當一點自己全部扛下來不要又在那裡牽拖太陽刺眼還是車子暴衝 要是自撞沒牽扯其他人是沒差(就算自撞還是有人要來處理)問題是很多都是跟別人發生事故那些人不就很倒霉不滑手機能注意路況不發生事故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