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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檢舉人,我也會違規,但我長眼!

最近交通問題在01成為熱門討論,
違規者跟取締者大混戰,
最傷的就是政府,哈哈哈,
黑鳶 wrote:
最近交通問題在01成(恕刪)

大家都只會用嘴巴 “講”
實際上我每天還是不斷上傳檢舉影片給警方
看來地方政府還有一筆好大的金額要收,國庫才收到1%
經過大家努力,相信發大財時機不遠矣
Speed Wick wrote:
為什麼不先公佈違規者(恕刪)

因為違規者已接受懲法了、但檢舉者被忽略沒得到獎賞
對檢舉者不公平!!!
檢舉者就要光明正大的接受大眾表揚才對~
王簡莒 wrote:
大家都只會用嘴巴 “...(恕刪)</blockquote哈哈哈政府要硬起來,交通大對想想吧,吵久了
就是政府不行
嘴別人在網路上所謂的"網路上哭爸哭母"????

PO文內容不也正顯示自己也正在做這等動作

所你們雙方都是網路發PO文差別在哪???
警察抓不到的通緝犯你要不要順便抓一下
持刀持槍的嫌犯你要不要幫忙壓制幫忙抓

不敢的話就是貪生怕死
不雨 wrote:
嘴別人在網路上所謂的(恕刪)

沒錯,都在哭爸哭母。
差別是我不用掏錢繳罰單。這樣講很白話吧?
發文哭哭抒發不爽,很正常,

但是發文說什麼可以連署就修法,

絕對是腦袋奇怪的人,

把修法當成家家酒的目中無法者。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istillalone wrote:
「同樣的,我也會圖方(恕刪)

你這種行為被檢舉是必須的,為了喝一杯咖啡就是要先把車停好才對!
只顧自己方便,自私的人買咖啡通常都會多900元!我不用等3分鐘,只要拍到你下車就好。
政府不是沒有設停車位,是大家都不停,都認為只有耽誤幾分鐘,自私牲畜。
你講到美國...住過嗎?道聽塗說而已吧。
我只要找不到車位停,就索性不買了,叫外送也可。
吃飯買飲料而違停就是自討苦吃。每個人都有你這種想法實在悲哀。
不雨 wrote:
嘴別人在網路上所謂的(恕刪)


哭爸哭腰那是紓解壓力情緒的一種方式,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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