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gaSho wrote:這個案子不在國道也不...(恕刪) 很難懂?這案例不是體現了台灣目前的情況嗎?這也是讓人反對重機上國道的最主要原因今天我輾到一個乾我屁事的摔車仔我還要天天去幫他上香當我智障是不是
jlhwu wrote:其實這也不是仇富應該...(恕刪) 勇夫護妻案被判刑合情合理。當天妻子擁有完整行動能力,當小偷被鉗制住後不僅沒有採取任何避難措施,還在現場悠閒的對已經失去意識的歹徒拍照。因此法官認為「我怎麼知道放開後他會對我妻子做什麼?」這種說法真的是笑話(事實上也真的是)你妻子事發當下不跑不走,在現場玩得那麼開心,還敢主張危險論。當下小偷已全臉成青紫色,七孔流血,即使以一般人之通念,亦應了解到致死危險,卻始終緊鉗勒到死亡為止。亦有論者認為人在急迫當下是無法思考的,這也早就被納入量刑考量中。刑法中正當防衛的條款雖然不考慮衡平性,但是是防止權利濫用的。只要逾越,即不能阻卻違法。標準的民粹類型案件,判他刑不冤
KiKiUnicorn wrote:很好奇,所謂民間鑒定在法律上會有多少證據力?會大過官方的鑒定??那以後出車禍,大家都去自己去找對自己有利的民間鑒定就好了 +1我也好奇民間哪家有能力做出 有證據力的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