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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邏輯不好要說___Re : 摩托車闖國道囂張蛇行,導致連環車禍!!

etlink wrote:
如果照這邏輯
轉彎車違規
機車撞上去也是個人閃不過而已嗎?

事情就看你要單看一個行為
還是整件事的始末

事故發生的原因很多
沒有單是誰的問題

二樓完美的展現樓主說的沒有邏輯的發言。XD

其實樓主的意思很簡單,機車造成事故是一回事,都有警察在處理了,那些後面撞上來的是沒保持安全距離的,不能怪到前面的事故。

擴大來說,任何後方追撞、推撞事故,都是後方沒保持安全距離,要負擔所有責任,根本不用去思考前方是為了什麼事情煞車,除非能舉證前方是惡意煞車,那前方就必須要負擔部分責任。
daniel8904009 wrote:
整起事故需要由那位騎車的來負責 ??????
 
這案情有點像是前方違規停車,造成後方事故...責任歸屬
 
法院判決有兩種:
 
一、以前偏向認為因果關係獨立,違規停車是違規停車,後方事故是後方事故,所以違規停車只需要負責違規責任,不用負責事故連帶責任。
 
二、現在法院比較偏向因果關係歸屬,如果後車事故是因為前方違規停車所致,有其因果關係,則前方違規停車,除要負責違規責任外,後方事故也要負連帶責任。
 
這還有一個怪的邏輯問題...
 
還記得不久之前,故意撞重機的水產貨車,肇事者辯稱有鳴按喇叭警告,對方未能閃避...
 
如果按此邏輯,以後打人可以說,我出拳對方沒有閃避,造成我方拳頭受傷,並向對方求償!!!...不知道大家可以接受嗎?
 
首先我要強調,我不是學法律專業的,
所以萬一有表達錯誤的,請不要罵我......

法治國家當然一切以法律為依歸
所以...必須依照相關法律條文來處理
但是,我覺得為什麼現在社會會這麼亂,有沒有可能是大家都太重視法律條文的因素在內...
機車不能上國道,這是規定,不管接不接受,但是惡法亦法
所以追究拖板車的意義.....?。
就像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為什麼要把它複雜化,要去考量犯意跟犯行呢
所以也因為這樣,才會有殺人無罪的判決
如果今天我是那位機車騎士,只要我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是不是就不用賠呢....
timk_7 wrote:
美國無照直接全責??想請問有沒有參考文獻可供參考
例如無照駕駛,但是停紅燈好好的被撞也全責?

請自行google美國無照駕駛車禍....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pighead.jen wrote:
然也希望如你說的,他有保(恕刪)

如果是私人公司的

可能就保基本的或沒保

如果是靠行的

反正保費司機出保越高越好

車行還有孔米熊可拿
看來只有樓主的邏輯最好了

畢竟大家都不是專業人士,這起連環車禍還是交由法官裁判吧
我今天打你兒子
一年後他死了
我是不是要負責

節自某香港電影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5D3 wrote:
請自行google美(恕刪)

撞到闖紅燈的都可以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了,
台灣法律?
wessley wrote:
我今天打你兒子
一年後他死了
我是不是要負責

一年比較沒有時間邏輯關係,但如果是三天...應該有!
daniel8904009 wrote:
結果事故都已經發生超過一分鐘了,後方車流也都慢下來準備繞過事故現場
包含一台遊覽車跟一台1+1拖車都已減速並打雙黃燈警示後方

然後有另一台1+1拖車直接煞車不及衝向慢速排隊的車群中,造成9車追撞的二次事故

邏輯好不好不知道
我只知道眼睛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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