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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不要違規很難嗎?

PostPack wrote:
乘客比較舒適

想要舒服是要付出代價的,
停紅燈不舒適,闖過去??
大塞車不舒適,走路肩??
你舒適了,大家不舒適! !
ryan00014875 wrote:
挖災啦!駕訓班的S型(恕刪)


年初收到過年回鄉紅包,忘記繳,追加1500,所以是3000+1500...
好像沒有x2
dhc1473 wrote:
在台南市隨便偏右一下(恕刪)


若照"魔人"的標準,台灣所有的機車都會"中標"!!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sihong168 wrote:
...有人講話真的都從鼻孔出聲
過髮夾彎用時速5?....(恕刪)


阿不然勒,怕時速快壓線被檢舉,當然技術差五公里過彎不壓線當然開五公里,不然時速20過彎壓線被檢舉在來哭夭?

誰凹?
井茶開這種應該算有爭議
像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大家常犯的
也是要四個輪子都完全變道
才有製單的機會
事主也僅單側輪子跨過
這樣有很嚴重嗎
若同時右方正巧有輛機車則另當別論了
hpvs19 wrote:
若照"魔人"的標準,...(恕刪)


因為習慣鑽啊,不想排對啊!
2011金排球 wrote:
井茶開這種應該算有爭議
像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大家常犯的
也是要四個輪子都完全變道
才有製單的機會
事主也僅單側輪子跨過
這樣有很嚴重嗎



主線車道後面的不曉得你前面車子飄來飄去要幹嘛?路肩緊急救難車輛的也被你擋住過不去,這種一次就影響兩個車道的怎麼不嚴重?罰600還嫌太少咧。
製造違規陷阱辛苦了
被開單的車輛一半都在邊線外面了叫壓線?還有人說是微罪?考駕照路考的時候你車子駛出路面邊線就是扣32分七天後再來啦,有本事去跟監考官說是微罪啦,我笑你們沒有一個敢。
ryan00014875 wrote:
阿不然勒,怕時速快壓...(恕刪)


就你在拗阿,
正常人也不會檢舉這個,
沒有吃雙黃線過彎就不會危害到人。

對阿!你爽你時速5公里過彎,
後面的人被你擋到靜止不動然後開始塞車,
這就是你這種人的邏輯,
就算危害到其他用路人權益也沒關係!
真可憐。
技術不好不要出來當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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