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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禁止交通違規網路檢舉了...

jon8395 wrote:
社會少了仇恨,人與人之間更加和諧,檢舉人不再憤世嫉俗,人均壽命因此而延長了


檢舉通常是看不爽,報復性檢舉,不用下車跟他爭論,回家動一動手指,看著回覆舉發在案
那成就感+報復爽感+正義伸張,心情愉快才能延壽

如沒了檢舉,怨氣無處宣洩,只有兩種情況
1.每天開車在車內幹幹叫,幹到內傷
2.當場直接起衝突解決。
都是減壽
喬治奇摩 wrote:
其實還好啦!
政府收入會短少,警察就必須忙一點去把差額補足。
警察忙死,關我什麼事?


民代、警察不是都說網路檢舉太多,造成他們的困擾? 可能他們比較喜歡外勤。
北醫華佗曾經跟南醫扁鶴說過:「怎麼辦,腦殘沒藥醫!」
iunknown wrote:
喬治奇摩 wrote:
其實還好啦!
政府收入會短少,警察就必須忙一點去把差額補足。
警察忙死,關我什麼事?


民代、警察不是都說網路檢舉太多,造成他們的困擾? 可能他們比較喜歡外勤。


是呀!
有些警察天真的以為少了民眾檢舉,他們的工作量就減少了...
yoyau wrote:
群體互相節制


警察走出戶外,變健康了。
Gungrave_OP wrote:
所以問題的根源是減少台灣的車輛 = 減少了碰到的機率
台灣目前車輛太多有2大原因 :
1. 舊車不淘汰, 路上一堆15 ~ 20年以上的車
2. 沒有車位的人也在買車

如果可以有效的規定 :
1. 舊車稅金依照年份陸續提高, 這樣就可以強迫人民換車
a.) 一來可以增加汽車產業展,
b.) 二來行車安全性可以提升 (舊車了不起就2顆氣囊,其餘安全配備都沒有)
2. 沒有固定車位,不能買車, 這樣可以減省路邊停車格與車流量。


講那麼多是要偽裝什麼啦
可以規定禁止販售單價200萬以下的車 不就好了?
如果車還是多 就提高到單價600萬就好啦
你的目的只是希望禁止窮人開車 講那麼多是要偽裝什麼啦
方.澤倫斯基.唐鏡
我不建議禁止啦,畢竟是民主國家,不可以隨便禁止任何人做事!

但我個人覺得,我們要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基本上,這類的檢舉,要耗費較高的人力來處理非員警處理的事項,所以,應該要付費!

所以,我建議,像類似這種網路檢舉的案件,每單必須加收600元的網路處理服務費,方可處理,若最後不成案亦不退費,我個人認為這樣比較合理。
到時候我就開車直接停在馬路正中間下車吃飯,

吃完了再慢慢去旁邊電影院看場電影,

看完電影直接開車回家,車就停在我家大門口正前方馬路上,

完全不用找車位,爽翻天~
aa11zzxx wrote:
到時候我就開車直接停(恕刪)


你停哪再麻煩告訴我,我會打電話請警察去開單拖吊!
只是禁止網路浮爛的檢舉,而由員警去判斷開單與否,
不要讓那群垃圾拿著雞毛當令箭而已,
而不是無政府狀態!
員警有受過法律的訓練,自知開單合不合理,
而非被強迫開單!
EnglishVeryFAQ wrote:
警察走出戶外,變健康了。

警察走出戶外變健康了這是沒錯
但有些人可能會因此失去生活意義
可能會導致自殺, 或造成社會問題
檢舉魔人可能會抓狂,多了殺人傷害事件或

魔人自殺案件,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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