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
議員褚春來指出,有民眾6月在高速公路上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8分鐘內就連續被開9張單挨罰2萬7000元,讓人難以接受。
議員有問題嗎,8分鐘至少9次不打方向燈
根本是惡意違規,路上不定時炸彈
這種就要抓出來給予懲罰,如果可以吊銷駕照最好,以免害人害己
被開9張單挨罰2萬7000元,不會令人難以接受,是令人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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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ak wrote:
議員褚春來指出,有民眾6月在高速公路上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8分鐘內就連續被開9張單挨罰2萬7000元,讓人難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