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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起步未禮讓至後方車輛擦撞

s090701520 wrote:
有一個問題請教各位
...(恕刪)


搭版問一下~
我月初也發生類似的狀況,但我是沒有撞上對方而自摔的B車,監視器顯示對方是在我即將靠近時突然從路邊起步行駛然後直接開走,我為了閃避而急煞自摔,目前對方與他的保險都咬定沒有擦撞不太有肇事責任,也不願意賠償我的工作損失,我因車禍導致肩膀骨折無法工作,車子也因尚未調解成功無法修理,請問各位大大能否提供建議與看法,謝謝大家🙏
Winnie Snoopy wrote:
搭版問一下~我月初也(恕刪)

申請鑑定,如果鑑定結果對方有過失,就告上法院,相反的鑑定結果對方沒有責任,就自認倒楣吧,告不贏。
Quaker2002 wrote:

申請鑑定,如果鑑定...(恕刪)


所以無法依據初判表去告對方嗎?鑑定費用得自己吸收?
我覺得要先看b跟c,如果b有肇責
當然可以主張是a違規害的
所以肇責轉嫁給a

假設...
1.b煞停c煞不住撞上去,c全責,那a沒事
2.b煞不住閃去撞隔壁車道的c,b有7成肇責,那a可能就要吸收b的部分肇責

拿樓上公車案例來說,機車b閃避公車a,結果被c車撞,單看bc是機車肇責大,但公車a違停影響到機車b,所以a不會沒事

回到本案
a突然衝出來,b煞停c煞不住撞到b,如果c是全責,主因是沒保持安全距離,除非是a造成c無法保持安全距離,不然a跟c是沒因果關係的
s090701520 wrote:
前後因果關係

不是不管,而是前後因果關係適不適用交通法規的問題。肇事責任是以交通法規來判的,不是前後因果關係。還有肇事責任中的主因、副因,不是指因果關係,而是指交通法規中誰違規的法條前後順序。
有因果關係,可能會產生肇車主因、副因,但卻不是必然產生。產生不了當然就無肇責了。
很多人誤解因果關係就是單純的肇車主因了,事實上不是。
Winnie Snoopy wrote:
搭版問一下~我月初也(恕刪)

車禍並不一定要發生碰撞,而是看有沒有影響行車路權,對方明顯影響你的路權造成你的失控。

A車路邊起駛未讓行進中B車先行,A車負
100%肇責;倘B車超速,則A車分攤肇責
70%,B車分攤肇責30%。
參考法規:條例第40條、第45條第10款。
道安第89條第1項第6款、第93條
第1項第1款。
Kang-Wei Tzou wrote:
我換個比喻,今天A車違停在路邊,完全沒動。
B車位了繞開A車而導致跟C車發生碰撞,
A車是有責任的...(恕刪)
滿有趣的問題
思考了一下,覺得應該像是 59 樓及 74 樓版友所開示⚡

就是說關鍵在於: B 車的反應

如果 B 做出了「不正常行駛」(違規?)的反應,而導致 C 反應不
及等等(大概就是其他樓版友所提到「 B 有肇責」);
在此情況下, A 就可能有肇責(被包含在因果關係內)。

而如本案例,如果 B 只是單純緊急煞車停下來,這個動作通常
被視為正常合規的駕駛行為,這時, A 的因果關係就被切斷,
只剩 C 有肇責了。
我的解讀是這樣
c13wcl wrote:

車禍並不一定要發生...(恕刪)


謝謝您詳細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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