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點
那個駕照持有多久,不一定能分辨出三寶低!!

三寶之所以是三寶,就是他的不確定性與無理性啊!!
所以即便三寶取得高速駕照,他(她)還是會三寶給你看!!
第二點
其實看完,我認為還是無法解決問題!
主要還是那一點『應以超車為主要用途,如果前方道路沒有堵塞現象,應於超車完畢後退出車道,不得長時間佔用。』

現在的高速上面有多少車流與車種,大家應該都見識過!!
(將來說不定還會有紅、黃牌二輪呢!!)

如果超車完後,最內側還是要空出來,那就還是少一條車道可以行駛,不是嗎??
就單向兩線道來說,內側空出僅留外側單線,但這條單線除了既有的高速行駛,還別忘了要負擔出與入的車流,不是嗎?
如果這樣的定義下,原來外側這車道還要保持必要的高速行駛,這根本就不可能達成啊!!
小弟我算過,就現行高速上的車流量與車種來看,真的最少要單向八車道,才有可能達成你所說的速度,且又維持高速公路原有的『高速』定義。
所以,真的自己晚上想想就好,不然就只能祈禱,全台灣的車流量少一半,也許就能實現吧!!

最後,國道警察,真的已經不指望了!!
缺機效(業機)了,才出來逛逛,不然就是路邊睡覺(猜測,斑馬的玻璃都黑不溜糾);說實在,其實斑馬在車流中不停的來回巡邏,我認為比在路邊有效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