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生 EX-S wrote:我遇到事故還沒遇過保險接手後出包一年車險的費用花2~3萬又不是花辛酸的賠自己的不說賠對方的有強制險..財損50W..超額2千W(含傷害)..傷殘200W就算對方提告也有訴訟補償險可以請律師跟對方玩說白一點理賠專員認為在合理範圍內基本上都會理賠結案遇到不合理的理賠專員會跟車主說明讓他告法院判多少我們賠多少 就如前面網友說的,保險只負責"民事賠償",不負責"刑事責任",過失傷害是屬於刑事告訴,如果被判有罪而且沒有緩刑的話,就不是"賠錢"了事,要嘛坐牢,要嘛拘役,要嘛罰金。上述這三個沒有一個是保險公司可以幫你負責的。法院判多少我們賠多少,這句話指的是民事的求償。
blacksheep wrote:所以還是有法可求賠償(恕刪) 民事賠償 這是有錢人在玩的。因為求償標的...裁判費所有條文 民事訴訟費用之徵收及計算,依本法之規定。 民事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未滿一百元者免徵裁判費;一百元以上者,每百元徵收一元,其畸零之數不滿百元者,以百元計算。一千萬 先繳納10萬。訴訟費 輸的人出....而民事有個很重易的精神,要主張才有。沒主張就沒有。所以上百萬 千萬的。都是有請律師的。專業的律師。想法多。 法官就像一個天秤。誰的證據多。又足以採信。機會就大。這個領域沒有是非。只有證據力的多寡。.對於不利的書證、鑑定意見、證詞,均必須積極回應反駁、縫合,而非僅視而不見。
blacksheep wrote:所以還是有法可求賠償 民事上,只要你有損失,而且這個損失跟對方的過失有因果關係,你就可以跟對方求償。只是法院也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調整判賠的金額,不是你損失20萬,求償後法院就一定會判20萬,因為法官也會考慮雙方的經濟能力以及過失責任的比例去判斷。
jackyjj8t2 wrote:不過精神撫慰金也可以(恕刪) 這個更難。因為醫師 只能證明 你有來看病。生理 心裡。受到多大的創傷。這必須聽過一些 鑑定。或是身分地位。你是一個外科醫師 結果對方侵權損害 讓你勞動力減損。造成的痛苦。跟一個勞工。同樣是勞動力減損。但不影響 生活或是工作力 減損。兩個精神撫卹金。當然差很大。
jackyjj8t2 wrote:我會再跟我的保險專員確認清楚,但如果要先開調解會的話,我們不一定要到場對吧? 調解會你們確實可以不用到場。但是如果調解不成,可能就直接送法院提告,到時候對方有可能咬你一口說你調解都不來,沒有和解的誠意,犯後態度不佳之類的。所以如果時間允許的話建議還是去一下,去了不一定要發表意見,如果你的保險專員有到場,你可以坐在一旁讓他跟對方談,但是如果是我的話至少我會想在現場知道我的專員是怎麼跟對方談的。因為就算保險理賠幫你處理好,也可能影響明年度的保費。事關自己權益還是不要輕忽。
jackyjj8t2 wrote:不過精神撫慰金也可以開身心科證明吧,如果對方拿得出相關單據,我們也是很願意賠償的 不用喔,精神撫慰金沒有一定要開身心科證明也可以求償,所謂精神撫慰金,白話一點就是精神賠償,更簡單講就是你的過失讓我奇摩子不爽也算,所以不一定要到就醫的程度。當然,並不是他開多少就是多少,你如果覺得他開的不合理,當然也可以讓法官來幫忙判斷。
vivian93 wrote:不用喔,精神撫慰金沒...(恕刪) 另外我想再請教您,事發到現在,事情都是由保險公司及家人在處理,我也沒跟對方聯絡,我是否應該跟對方聯絡對我比較有利,當然連絡是想談看看和解的問題,不是妥協他們隨意喊的賠償金額,賠償金額只要在範圍中我方都很有意願賠償,即使是自費出的,因為真的覺得這種小事真的搞到訴訟的話會花費很多時間,真的沒什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