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騎的地方不是慢車道,那是路肩,為什麼他要騎路肩?因為想讓出車道讓較快的車通行,算是善良台灣人的心態。可惜這一切都被後面慢慢跟車的樓主破壞了。要不違規,他應該要騎在你開的那條路的正中間慢慢騎,這樣才符合交通規則,你可以多檢舉,然後大家就都照規矩來。你開的地方不是快車道,那就叫車道。
先聲明,我只看了第一段影片有錯就請指證嚴格來說,機車行駛路肩 成立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未依規定使用燈號) 應該可以成立但回過頭看機車沿路肩行駛,不就為了把路讓給汽車?騎路中間要被你們罵,這麼慢還不靠邊騎路邊要被檢舉....人生好難
機車如在正常車道,速度不快就常被逼車,所以盡量靠外,但因路邊不時有障礙,導致不時左右飄忽,這樣反而更危險.但檢舉魔人最令人痛惡之處,就是雞毛當令箭,為檢舉而檢舉的心態.不過騎士是有該罰之處,就是第二部影片最後,先右轉再騎到對向,算闖紅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