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個觀念,行經路口時務必要減速通過,另外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行人優先通行,必須優先禮讓行人。
以上兩個觀點告知樓主,樓主這一仗不好打,但是樓主有幾個點沒有講清楚,這幾個點也是樓主打這場仗的關鍵,行人沒有走在斑馬線上,那行人是走在哪裡,靠路口那一側還是靠雙黃線那一側,如果是靠雙黃線那一側的話樓主可以主張因為那邊是雙黃線,而且你是綠燈,基於信賴原則,所以你緩速通過,你是注意路口狀況,而且行人是突然衝出,所以導致事故。如果行人是在路口的話那這場仗基本上沒有甚麼勝算,聽樓主的講法,對方應該是闖紅燈,不過因為是在路口,會有行經路口未注意的問題,所以可能會是兼責,不太可能會到全責,但也不可能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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