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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保險是綁車不綁人

吼吼吼~~ wrote:
除了政府規定的強制險(恕刪)

這是產物保險的觀念,是針對單一產物做的保險,如房子,車子等因為受保障的是物件不是人,

人的是人壽保險,受保障的是人體由內到外還有不同的細分;

因為人的部份,無法預防你去傷害其他人,所以壽險只針對個人提供保障;

產物保險,是為了使用者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生的意外,而做的保障,當然是針對單一物件提供保障,不可能對你所接觸的所有物件去保障,
peggydoggy wrote:
看到這句話就知道你不(恕刪)


但第三方是看人不看車的吧

目前沒聽說我買的是便宜車我的第三方責任險價格就比較低

我買中級車就比較高

在同樣的賠償規格下不管哪台車子投保第三方都是一樣的價格

強制險 車體險 竊盜險 零件損失險

有關於任何需牽扯到車輛的部分綁車是應該也是一定的

但第三方是完全賠償對方,不可能有任何一元錢是賠償給自己的

第三方責任險的精神是什麼?就是怕發生車禍後沒錢賠

超額險更是如此,針對台灣路上越來越多的超高級車

你是駕駛員,有兩台一樣的車擺在你面前

一台有第三方一台沒有

你開著這兩台車出車禍的機率理應是相同的

同樣是撞到賠不起的高級車,下場截然不同

不應該是這個樣子,所以我發文詢問為何這方面沒有其他的方案可選

家裡車少人多的就綁車,車多人少的就綁人
omniyeh wrote:
能不能綁人,樓主可以(恕刪)


強制的話不一定吧,因為除了強制險以外

現今其他保險都是車主自己的意願

路上沒保第三方的車子相信也是挺多的,如果算上機車就更多了

所以才有不想借車給朋友就直接說我車只有強制險這個方法出現

對於有駕照沒車的朋友來說,一定也是會去找有保第三方的車來借吧

對於家庭來說可能就沒那麼划算了~不保的話就跟開只有強制險的車一樣

撞到超高級車就直接GG
看過youtuber介紹美國的保法
一個人有三台車
三台都跟同一家保的話保費會打三折之類的
三台的風險係數還是獨立計算,只是算完之後打折
即使是同一個人開Prius跟開Supra的時候速度也不會一樣
所以純粹只看人並沒那麼準

印象中是這樣有錯請指正
樓主說的這個東西好像在美國有實施.
因為之前在美國租車都會問本身有沒有保險(車子)
有的話可以減少非常多的費用(通常我都是選到滿,所以保險費都比租車的還多.)
已有租過的租車公司來說都有這條可選( Herzt Dollar )

可是個概念是否適用到一般的民用車我就不確定了
這個可能要請01的美國來做答了.....
吼吼吼~~ wrote:
這樣保險公司才開心吧(恕刪)


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市面上所有看到的保險,
都是經過金管會(應該是)審核過的,才能賣
他會去看你裡面的條款跟賠償內容是不是對等的,
像這種保了,90%一定可以不賠的狀況,才不可能讓保險公司拿出來賣
車險應該是綁人綁車,你的車借給別人(無親戚關系的朋友)撞到了,保險應該沒賠喔,印象中要3等親內才賠,你要看一下條款。
吼吼吼~~ wrote:
強制的話不一定吧,因為除了強制險以外

現今其他保險都是車主自己的意願

路上沒保第三方的車子相信也是挺多的,如果算上機車就更多了
.......(恕刪)


強制險就是第三人責任險。全名叫做強制第三人責任險。沒保第三人責任險(就是沒有強制險)的車子絕對不准上路,沒甚麼疑義。
用強制險當例子,只是讓樓主了解,如果改採綁人的方法,會產生另外哪些對其他大眾更不公平的問題。(就是保險公司反而更賺)。

請不要講說本樓主有說分開算,分開算搞得更複雜,更沒人懂。現有就有一堆人不懂了,再搞出那部份綁人,那部份綁車,大家會瘋掉。何況車子還有乘客責任險,酗酒,律師,代步...一大堆沒聽過的,要不要都搞綁人,綁車分別 ?

樓主提個構想,很好。但是要全盤想清楚,會引發那些問題,怎麼解決。不要只想著對我有好處,其他人的問題不關我事。

你只要一起講清楚,多人共用一部車時,怎麼解決這第三方險(包括強制與非強制) 要多繳保費問題,就可以了。

更何況一人擁有多部車,對比大部分家庭多人共用一部車,那個是經濟強勢與經濟弱勢還不清楚嗎 ? 搞出一個讓經濟弱勢繳比較多保費的政策是好政策嗎 ?

其實有的保險公司是有賣 "個人責任險",是保個人非故意過失行為造成第三方損失的險,樓主這麼 Care 自己多台車要重複保這麼多險,何不每部車只保強制險,另外加保 "個人責任險" ? 划不划算我不知道,樓主自己接洽保險公司算算看。
有樓友提到說,可以投保強制險後,再去加保個人責任險。

需要藉此版面跟大家分享一下保險概念。

保險公司的商品,一定是針對某一特定風險因素去計算風險系數所產生的保險費計算。個人責任險可否涵蓋汽車保險層面呢?答案是,不會允許。

個人責任險(下稱個責險)為何會排除汽車責任險這一部份呢?如果個責險能夠包含汽車任意險部份,那麼沒有汽車的被保險人,他去購買個責險時,其保費就不公平,因為他要幫忙負擔繳交包含汽車任意險風險系數部份。

所以,每一個有保險需求的人,針對各別需求去規劃購買合適保險商品,這是正確的。

個責險是為何會將汽車任意險除外,因為汽車本身就有任意險,所以個任險當然不會重複計算保險費在個責險裡面(因為這樣保險費會增加,對於沒有車輛的保戶去購買個責險是不公平的)。汽車保險的任意險是針對車輛數、國情、肇事記錄、損失型態、過去損失率等許多因素計精算出的一個保險費。

有樓友有提到說,美國有這樣的商品(以個人名義購買多輛汽車之意外險),依我個人所學,似乎尚未聽過、接觸過有這樣的保險商品(我也向我在美國的同學詢問過-德州)(或許其他州有這樣的商品-但我沒接觸過)。

以上,是我個人淺見。大家參考之。
Antus wrote:
車險應該是綁人綁車,你的車借給別人(無親戚關系的朋友)撞到了,保險應該沒賠喔,印象中要3等親內才賠,你要看一下條款。(恕刪)


個人了解,第三方險(包含強制與非強制),只要是車主同意的駕駛人,包含親戚,朋友在內,有肇事責任時是會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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