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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D 蕭泓齊 運匠: 您要的檔案在這喔...

林北一定抓小黃違規抓到死為止
LEO428 wrote:
檢舉魔人專挑小違規檢...(恕刪)
拜託…除了小黃有違規外,其他的通通沒有好嗎?法律規定這種東西,多多去理解一下,才不會老是抱怨檢舉者…有沒有違規,要搞懂啦!
LEO428 wrote:
酸民講不贏別人
就只會查人IP囉
只可惜IP不但不同
還在國外

掛 VPN 切換成國外 IP 誰不會?
雕蟲小技。

URL:
https://whatismyipaddress.com/ip-lookup

再裝就不像了!
眼觀耳聽 wrote:
什麼話都不用違規磨人(恕刪)

然後呢??違規繳罰單很正常阿!!我也超不爽這些愛違規的駕駛阿...
但是跟開個標題說人家俗仔...有甚麼關係??
我看到路邊併排違停也超不爽..看到人家違停在轉角處更是超不爽..
在01看到這些檢舉我也是很認同..畢竟大部分人不會去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事...
但是我的意思是有必要開個文說人家俗仔嗎??
神我人 wrote:
哈!原來不止我被黑喔(恕刪)


會在這棟樓發言的
應該都是被該樓主黑掉的網友吧..

還是很納悶
就是轉彎要打方向燈而已...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aialex wrote:
然後呢??違規繳罰單...(恕刪)


如果你知道那位違規人
黑名單一堆人不願意聽任何反對聲音
你應該就會明白他為什麼是 啦了
LEO428 wrote:
檢舉魔人專挑小違規檢舉(恕刪)


法律是社會秩序或道德的最下限。違規處罰的目的,是爲了提升「至少要守法」的觀念,是爲了保衛社會秩序的底限。

假設,換成是「小吃店隨手把餿水倒在路邊」,或者是「區公所收費的櫃檯順手抽10元放到自己口袋」,然後他們全都說這些也是小違規,爲什麼要抓要罰?您覺得呢?
只要是違規違法
都應該檢舉

不過要是不影響行車順暢
或是危害他人安全
似乎也不必趕盡殺絕
一方面節省檢舉人時間
一方面也減少公務人員負擔

畢竟執法人員面對交通違規
也有勸導這個選項不是嗎?
LEO428 wrote:
檢舉魔人專挑小違規檢(恕刪)


更新:LEO先生在這個討論串中,於2020/1/19上傳了不少黃線違規停車的照片,已經全數被他刪了,只留下了我截圖後增加資訊的照片如下;


這位先生,依照您照片上的資料,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兩側,黃線例假日可以停車,拜託您就花點時間檢舉,就會看到台北市警察局的不開單回覆。
a290861 wrote:
只要是違規違法都應該...(恕刪)


勿以惡小而為之
而大違規罰金高
小違規罰金少
大違規小違規也就有區別了

現在重點是政府擺爛 警局擺爛
只會抓未兩段式左轉
其餘違規幾乎裝做沒看到
等檢舉太多 再搞一個微罪不舉
搞到違規者比檢舉者講話還大聲
我猜政府心想乾脆廢掉台灣的交通規則
這樣公務員就可以少管一件事
警察連兩段式左轉也不用管
反正守法的路人也不會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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