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chang0826 wrote:你想撤單的唯一方式就(恕刪) 照這張照片視角,檢舉車右輪應該還在車道內。所以並沒有讓車的跡象,樓主強行剪車頭超車機率很大.....不可能沒有印象吧....會剪車頭技術不好機率低,挑釁機率較高
lacuna0517 wrote:先不說樓主逆向超車...所謂"超車"指的是不同車道的行為 在同一車道是"超越" 前車...(恕刪) 這兩句話完全不對,同向多車道, 不同車道的車, 各行其道, 沒有什麼超車、超越的問題,利用不同車道超越前車再切回原車道, 就是超車,同向單車道, 後車要超越前車, 也是超車, 就是同車道超車.
里斯特 wrote:1. 不知前車有多...(恕刪) 感謝板大回覆 圖片顯示拍照角度明顯車輛已靠右 小弟我為了不違反跨越雙黃線超過車身三分之1 才會如此貼近(雖然跨越就是不對 但某有心人士或單位便以從旁邊超越的瞬間來檢舉)檢舉罰單事小 探討的是 : 單一事件 兩張罰單 不同法規引用的正確性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