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重型機車霸佔車位的問題 使用移車架?

300rs wrote:
一個汽車停車位可停二至三部重機, 如只停一部重機便是浪費空間


哈哈,你的回應我完全一點也不感意外
一個人開一台車停一格沒聽人有意見,一個人騎重機停一格就有意見
大型重機到底是汽車還是機車?又是一個二面標準
重機騎士依法停車,有不滿,去找當初制定法律的單位反應
惡法亦法,我騎重機,我也樂的一車停一格,空間大好停車

其它部分樓上有人回你了,我也不多說了
壓力鍋 wrote:
是喔?那以我在雙北市(恕刪)


扯遠了, 基本上是以一部汽車或機車為單位, 要說坐多少人這是另一個議題
jcyao wrote:
哈哈,你的回應我完全(恕刪)


你的訴求只能修法
在有法源的依據下, 同一停車格可以停多部重機, 但你要停一部重機也行, 這是一種"選擇", 選擇方便自己還是方便他人, 所以我說的是公德心
300rs wrote:
你的訴求只能修法在有...(恕刪)

想到一個辦法,就是原本的機車格設計一定比例的重機專用格,就是面積大一點的,修法不能停汽車格,
不然就是回到過去,禁止一般民眾使用重機,只能警察用。
robertkan wrote:
不然就是回到過去,禁止一般民眾使用重機,只能警察用。

原文網址: 重型機車霸佔車位的問題 使用移車架? #Mobile01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980548&p=8


你提出的方法有可能實現嗎?
那是否也要跟過去一樣禁止日本車進口 ? 禁止大CC數汽車進口 ?
我們提出的都是有可能實現在方法. 比方說陳情請政府來收費或是自己買一台黃牌停同一格
你的建議也只是嘴砲而已
300rs wrote:
你的訴求只能修法在有...(恕刪)


幫補一下觀念

第一台停進汽車停車格的重機一定沒問題嘛
因為沒選擇權
(雖然還是可能被說沒公德心

第二台之後的重機可選擇共停或不共停
*此車主考慮到少佔一格,是為他人著想,稱為公德心。
*此車主考慮共停可能害第一台重機出不來,是為他人著想,稱為公德心。

只是這是不同立場看到的公德心
當立場有侷限,視野就受影響

想法寬了,事情就少了
cinnamon coffee wrote:
人家依法、合法停車,(恕刪)


笑死
長期佔用車位都不會覺得很不要臉嗎???
今天換成四個輪子的長期佔用
看你會不會講一樣的話
看海成花 wrote:
...........目前是打算去問停管科或是市長信箱了,目的是把免費改成收費。..........


這樣最公平,最好24小時收費,想無縫接軌就付錢
300rs wrote:
扯遠了, 基本上是以(恕刪)

只是做相似的類比,佔用停車空間與佔用行車空間。
一台汽車就這麼大的空間、一台機車大約是1/3~1/4汽車的空間。若以您重機佔汽車格停車的思考方式,那一個人上路可以選擇騎機車或搭大眾運輸佔用較少的行車空間才叫有公德心;若是開車佔了大空間就是沒公德心。
這樣的講法當然不合理,汽車機車不管單人使用或是與他人共乘都是合法上路,如同重機一車一格或多車一格一樣;一個人開車當然也是有個人的考量,或許是路途遠想舒適遮風避雨又省時間不用等車轉車、或許是路權考量可以使用機車不能使用的路以快速到達,所以不能說一人汽車就沒公德心,如同重機停一車一格或許是為了空間大好停車,或許是怕擋到別人出不來。我覺得用公德心來批評真的太言重。
說來說去就是政府從來就沒有對重機的停車問題有積極作為,不做通盤考量都是邊看邊做邊改,現在問題開始浮現了,我看接下來是不是停車規定又要改了。
TONY1978 wrote:
我是居住於雙北市 雙...(恕刪)


一格不是可停車兩台~~??
那你也弄一台去卡位~~~這樣他就不可以輪替了~~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