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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擦撞 事故案件(和解金談不攏)

哪裡的偉士牌?如果是義大利原裝進口的偉士牌,你以為的鈑金,其實是車體結構的一部分,它是不便宜的
cinnamon coffee wrote:
哪裡的偉士牌?如果是...(恕刪)


所以啊~~!!
如果今天換成我是事主

我會怎麼處理這件事?



哀呀!!!你這車是偉士牌 vespa 耶!!好車一部,進口的!!!很貴的耶!!!這修起來肯定要花很多的錢吧!!!

【修起來要5萬...】

什麼? 只要5萬? 5萬怎麼夠修?你要不要再請車行檢查的詳細一點,車台有沒有歪掉? vespa 是台好車耶!!! 你肯定要好好修!!!如果車台有問題,車子騎起來就會很危險喔!!!



屁孩在作,保險要有!!

不小心撞到人了,或是撞到別人的車子~~~一定賠好賠滿!!!!!!



發生事故了,我的立場一定是站在對方那邊~~~~這樣我才能夠【全身而退】!!!

這麼講,大家懂了嗎?



新 屁 孩 理 論!!




這幾年迷上騎機車

但我2台機車都有買保險,財損都至少買到 100萬,一台機車只修5萬? 我還覺得太便宜了!!!


曉杯子 wrote:
所以啊~~!!如果今...(恕刪)


你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

修車不是你修一修,保險公司都會全額吃

打個比方,你板金撞凹了,保險公司會問修車廠能否板回來+烤漆

不是你一句話全換新的保險公司就會如實支付

這樣你了解了嗎?

保險公司的目標就是將理賠金額最小化

車禍受害者的目標就是將理賠金額最大化

有爭議去調解委員會,怎麼喬都喬不攏

就是上法院

理賠金額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被撞的說了算,因為到了法院會判多少,保險公司大概都有個底

跑法院不知道跑幾次了,開一次庭也才8000的開庭費,雙方理賠金額差距太大

保險公司寧願選擇上法院

這樣你懂了沒

不是你要求多少保險公司都會吞,屁孩也要學會轉大人啊

你說對不對,乖乖喔
Ronniekuo wrote:
你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恕刪)


哀~~

還是聽不懂我的意思? 真慘!!
曉杯子 wrote:
哀~~還是聽不懂我的...(恕刪)


你真的懂保險理賠嗎?

當修車費大於車子的殘值,保險公司可以要求以殘值計算,你了解嗎?

就是一部車子的中古價(以天書作為基準),假設只剩下30萬的殘值,你修車卻修了50萬

保險公司可以只依照殘值陪你30萬

你懂嗎?

不是你修車修了多少,保險公司都會願意照賠

不是你修車修了多少,保險公司都會願意照賠

不是你修車修了多少,保險公司都會願意照賠

無論你有沒有口頭上支持受害者跟保險公司求償,那都只是小丑的行為

保險公司有一套教戰手則,不會跟你一樣聞雞起舞

不相信你自己去撞一波試試看

看看我老哥有沒有騙你
上法院誰輸誰贏還不知道,不是對方受傷就贏面大,也有可能不起訴,真的談不攏對方提告,該上法院還是得去
幾年前家人也發生車禍(肇責比例比您的案例更高,可能是9成或全責吧),提供一些處理經驗給您參考

1. 受傷的一方想要以刑逼民的狀況是很常見的,但即使被判過失傷害罪,其實對一般生活(甚至考公職)都不會有什麼影響,所以建議不必過度擔心是否會留下前科的問題。

2. 有網友提到既然有保險、而且保額也高出對方的要求,幹嘛不全部推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這個問題要回到保單條款來看,其實所謂的「保額」是保險公司所負的「最高賠償責任」,不等於「這個額度內保險公司就要全賠」。保險公司的賠償範圍在保單上都有說明的,比如財損的修復費用通常以「受損財物的實際價值」為準,而這個「實際價值」通常要還考慮折舊(到法庭上的話,法官一樣是會算折舊的);傷害責任的理賠金額一樣是要有憑據的,不是單方面口頭說一說、或像您提到的7月份的事故拿8月份的就醫證明都能算(這個到法庭上,法官一樣都會逐項核對,無法證明相關的看診費用不一定會被列計的)。至於最常被索求高額的「精神賠償」,更加不是想喊多少就是多少,法官通常會依受傷的程度、肇責的程度、職業、收入…等多項因素來綜合考量,通常不會像對方要求的那麼多。這些您都可以到司法院的網站查一下近幾個月的過失傷害判決書,就會了解實務上法官會怎麼計算應賠償的金額、以及可能會被判罰的刑度(這個刑度通常可易科罰金)。

3. 承上,由於法官在判決時都會參考過去的判例,所以什麼情況的車禍應該設定多少理賠金額是有個範圍的,保險公司也知道上法庭後大概會判賠多少,所以一般保險公司就只會願意理賠那樣的金額,頂多為了協助儘快和解而多加一點。由您的案例來看,保險公司應該就是認為您的案子走到法庭大概就是判賠6、7萬左右吧。這部份您也可以透過查詢判決書來看看是否差不多如此。

以我們家當初的經驗為例,對方要求的金額跟保險公司願意理賠的金額都跟您的案例差不多,我們表示無法負擔,所以2次調解會後對方就提告過失傷害。接著家人去檢察官那裡庭訊一次,然後就等了好久都沒消息,在大約一年後對方就聯繫保險公司願意依保險公司提的金額(也是約7萬左右)和解,然後好像就是收到不起訴通知就結束了吧。

我們猜測是因為一來打官司通常都不是很快可以有判決的,像我們就等了一年還沒判,對方可能覺得拖愈久理賠金反而要愈晚拿到,加上對方大概也了解到法官判決是有一定的標準和範圍的,不可能會依照他們的要求來判,所以最後就選擇和解了。
karan753 wrote:
抱歉,我是第一次打這...(恕刪)

遇到這種就是要以刑逼民了
上法院大家走著瞧


過失傷害是刑法,不會有人想背前科的
papa711 wrote:
幾年前家人也發生車禍...(恕刪)


謝謝各位的分享及指導,讓我學習到不少
- 偉士牌機車修理不便宜

警察的初步報告沒有寫上肇責比例,是保險公司以他們的經驗,判斷這種情況應該是我們7 對方3
(抱歉 讓大家誤會了)

並非不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事故當時家人認為沒擦撞,應該是小事,並沒有保留當下的行車影片
兩個月前家人前往警察局,想要拷貝一份影片,警察只給家人初步報告(可能警察太忙了)

家人有保第三責任險(財損跟傷害)

家人是在十字路口的分隔島前方要左轉,並非是雙黃線左轉

診斷報告
-確實是醫院的醫生開出來的報告上面有"疑似"韌帶受損,報告上面並無寫傷者無法工作....之類的訊息
我們並未提出驗傷的要求
karan753 wrote:
謝謝各位的分享及指導...(恕刪)

放影片上來馬上知道到底誰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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