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T4055 wrote:檢舉人大部份也是在違...(恕刪) 剛才下班只是短短十五分鐘車程就看到兩次各一輛貨車已經紅燈兩三秒了還是要硬衝停止線 闖紅燈衝過去但也只能是衝到前面去等另一個紅燈真不知這種駕駛腦袋裝屎還是腦就算檢舉魔人病態又如何他們是正在減少你被闖紅燈的撞死橫屍街頭的可能你我都應該要感謝他們才對希望道路上人人都是病態的檢舉魔人越病態越好 才能治台灣這病態的交通讓駕駛人把路上的其他人當人看
characters wrote:某立法委員表示:「憲...(恕刪) 我覺得應該設立行進中不得舉發,這樣應該可以有效避免惡意檢舉了,至於要站崗的熱情檢舉民眾應該表揚,在各戶政的網站上設立榜單,由里長表揚,讓他合法耶可以避免被私下處理!
您輸入的使用者名稱已被使用請改用其他名稱 wrote:幸好有先爬了幾樓,不...(恕刪) 沒有人標題殺人他原文就是這樣寫左轉時相先開,可以避免直行車搶黃燈+左轉車闖紅燈 時造成的碰撞.因為鬼島人很喜歡偷跑,再不然就是根本不看綠燈箭頭指哪裡,說轉就轉.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沒有人標題殺人他原文...(恕刪) 葉宜津寫的文,好像也不是著墨在修法對抗檢舉人,主要訴求是左轉先行,所以我說樓主的標題有誤導之嫌....至於您說的 左轉時相先開,可以避免直行車搶黃燈+左轉車闖紅燈 時造成的碰撞,我要再想想,乍看之下好像沒啥幫助,主要還是用路人要守法...
jijerwang wrote:人民素質低........(恕刪) 我反而認為葉大立委其實是用心良苦她採用厚黑學中的補鍋法就是把先把事情弄得比原本更糟把事情鬧大之後再介入反而好處理也就是先把交通弄得比現在更糟最好死越多人越好等情況一發不可收拾之後政府再介入處理違規就沒人敢靠么了這招雖然會犧牲一些人命不過也是現在沒辦法中的辦法了葉大立委真是高招現在雖然被一些人罵但之後會證明葉大立委改善交通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