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推論卻好像全當一回事
這不是無知就是故意無視兩者不同處
當直行車可以有其他行為選擇空間能更安全避免事故
逆向違規就不是緊急必然行為正常選項
也不等於能免除自身需在安全情況下確認安全責任
而逆向行為若非必然
自然就無法將此行為與左轉車視為直接因果關係
因此要視左轉車輛為事故主因
要先有直接因果才能推論連結
也就是要證明直行車需逆向方式方能閃避該左轉車
這時就會成立兩者因果關係
絕不是只拿"有關係"將順序在前就當成主因
這種無限上綱解釋方式會無邊無際的
我愛看正妹
一日貪圖背影殺手美背分神撞了前車
正妹當然是我分神不安全駕駛主因
但在於事故來說我分神才為事故主要因素
別重點關鍵跳過就直接下結論
就跟無照駕駛相關問題類似
一堆人因為目的就選擇性片面解釋想達成因果
無視其中不同關聯程度
又不是許願是有甚麼好引導的
sweetmelody wrote:
覺得這是很奇怪的觀念...
如果不能聲張,爲什麼非法拿到公共道路使用權的車輛駕駛可以聲張路權?(恕刪)
妳認為違規跨雙黃線的貨車取得合法路權?????????????
真的是很奇怪的觀念耶~~~
違規的人要為自己違規的行為付出代價。
違規左轉的人可以主張直行的妳停下來不就不會撞到嗎?
那定法規有啥屁用。
妳們知道妳們在講啥小東西嗎?
轉彎車就是要保證你彎過後不會影響直行車,不會逆。
這才是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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