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
大家很會講,等到自己被撞後就又是另一個嘴臉(6萬合理?)...(恕刪)
是阿 不是自己的事都說得很輕鬆簡單
以樓主這狀況 沒開30給對方殺 都算彿心了
因為對方的過失導致 要請假 公司考績+人事評比
然後行動不便 常常要回診 吃藥有沒有副作用 康復後有沒有後遺症
後續的申請保險理賠等 有多少事情 全都是因為對方的肇事
變成樓主要去承擔處理 別以為大家都想拿賠償
寧可不受傷 也不願意拿賠償
補充:以多次經驗看 樓主描訴的 就算對方可以用罰款不用做牢 90天跑不掉
之前朋友車禍 對方駕駛認為過失傷害罪沒什麼大不了的 聽說後來連保全都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