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大力取締下去,一秒都不能容忍,自然就會有人蓋停車場了因為附近就會有一堆商家生意做不下去,然後就會跳出來蓋停車場了.知道要去的地點沒地方停車、知道自己住的地點很難停車;那為什麼還要開一台四輪汽車出門、那為什麼還要買車?
我是不知道其他縣市是怎樣在高雄除了這種情形外也有一堆開車的也不知道是行動不方便還是怎樣非得要逆向停機車就算了汽車也是併排、逆向等重大違規不抓都抓一些機車紅燈右轉之類Jack 你好棒 worte:確實如此,國民水準不...(恕刪)
mr.壹陸捌 worte:應該全國統一路邊全部...(恕刪) 不要又矯枉過正了 我在別篇有說過連日本都有路邊停車所以台灣全面取消是= =?完善設計其實就好 不需全面封殺 應該改的要立刻改停車位可以更加規劃 靠近市區的都用累進制郊區設計更多月租車位(配合機車位) 也就是說機車是去牽車用而月租的汽車格可以放機車(汽車開出去 暫停機車用)市區留下更多大眾交通我最討厭的東西叫做騎樓 這種全世界最醜的建築而且也因為有騎樓 所以大多數騎樓區都不會有人行道設計...
AAABBB3102 worte:所以商家有拜託你一定...(恕刪) 沒有說一定要開車去, 所以才說商家為了招攬不願走路的生意, 就會自備停車場.到商家消費沒停車位, 不是政府的錯, 公有停車場是由稅金支付的, 沒理由由商家得利, 違停就是開車的錯, 沒停車位就用走的過去或不要去, 商家自然要想辦法, 這才是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