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rdman wrote:應該限制每月檢舉次數...(恕刪) 到了現在還搞不清狀況!可憐呢!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如果有的話,我早就發了!檢舉交通違規完全是志工、義俠的行為!有獎金的是環保局的亂丟菸蒂垃圾污染物的環保獎金。沒有獎金怎麼維生?我倒是贊成發獎金以減輕警察負荷增進用路安全及行車順暢。
人民繳稅是希望政府能有做為.還要老百姓來幫你檢舉不覺得很掉漆嗎?像大陸弄個天網來抓違規很難嗎?不要滿口違規就要處罰的言論.以為大家都很閒嗎?老百姓自己來抓違規你覺得有妥當嗎?好像每個頭上有攝影頭的就是檢舉達人.感覺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