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t56789 wrote:腳伸出去給他壓一下肇逃是公訴 同意,不過我個人是把雨傘或隨身物伸出去,不閃就再來處理後續,目前都沒有人敢撞上來,都選擇拉大距離閃開,或停下,看來無禮仔,只敢吃軟,不敢吃硬。不過我也是一樣卒仔啦,哈,抱歉,假如遇到八+九,雙載斜著騎,我也是鼻子摸摸,不敢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