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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ay Lin wrote:
不講大道理刑事部分...(恕刪)


〝說打起官司,對他的影響比較大,因為他是故意犯,〞


你怎知他是故意?你在現場?

說說看被撞的都起來了,撞人的沒事還待車上?

要是你遇到了會不生氣?他是被撞,肇事者不下車,那是故意?


樓主要不放上行車記錄,看你是怎開車的?
m2263 wrote:
〝說打起官司,對他的...(恕刪)

這位兄台,我說給樓主聽,他在現場。
你在現場嗎?

因為生氣去做,有動機,就更證明是故意了。
網路邏輯...不予置評

Ajay Lin wrote:
這位兄台,我說給樓...(恕刪)



你不在現場,也沒看行車記錄,也不知樓主保什險,就說的頭頭是道?
m2263 wrote:
你不在現場,也沒看行...(恕刪)

是啊,干你屁事?

Ajay Lin wrote:
是啊,干你屁事?...(恕刪)


I enjoy. Don't be angry. Be easy.
總之樓主你自己衡量實際發生的事,再一次強調,和平落幕最好最好最好,不要爭小事吃大虧,跟您說那些,只是讓您知道不必任人宰割。

Seanblood wrote:
事情是這樣,昨天我...(恕刪)

樓主覺得自己吃虧就告他吧,
另外不知道這個事故是在什麼縣市發生的,
我平常也會騎車載女兒,
不想要經過路口停下轉彎還要先回頭看,
後面有沒有開車沒看前面的駕駛。

=====我是分隔線=====
我是覺得開車的時候手機要收好,
單純為了安全,請勿有過多聯想。
撞到人這回事...拿上來問是要找到什麼認同之處?
要我就悶虧吃一記就算了,畢竟自己撞到人。。。
況且你還有保險公司理賠對方,
怎麼講...當下撞了人,保險是程序上理賠,
撇開公式化難道你不認為...
對方生氣怒敲玻璃也算是合理反應?
況且還造成對方家人受傷。。。
這種事拿出來討論雖然有理性與感性...
但個人看起來你根本沒完全接受自己種的”因“
結出來的“果”還可以反咬一口要對方理性承擔!
要我自己會「感到絕對丟臉」不敢拿出來與網友討論...
也許究法律而言,他這麼一記重拳讓你車窗受損而理虧,
情感而言這是你應得的!!

可惜台灣沒有陪審團機制~
這種案例只要是人當場都會暴怒找東西出氣,
陪審團通常會比法官站在人性角度思考。


m2263 wrote:
〝說打起官司,對他...(恕刪)


換個擋風玻離不是一萬左右?
Seanblood wrote:
事情是這樣,昨天我...(恕刪)


兄弟~~ 一碼事歸一碼事!!
你撞到他是"交通事故"
他攻擊你或是你的車子,這可以是"刑事罪" 你可知道!!

是可以去告他。意外的發生,不代表可以同意不理性的處理方式
別讓自己被別人欺負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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