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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走斑馬線遭車輾碎頭骨母崩潰「為何不能禮讓行人」

沒辦法

台灣不守交通法規的人太多了
然後檢舉還會被圍剿成瞭北阿
單靠警察抓
是改變不了牛性的,只有全民動起來才有機會

抓不得
只好讓台灣繼續爛下去

大家的選擇要怪誰呢
真的很棒棒
台灣就是這樣。

不要說日本了,連澳門都做的比我們好。

行車禮讓行人目前只有台北的駕駛人感覺比較有進步

來桃園看看開車的每台都巴不得輾過行人,沒辦法落後地方
jicharlin wrote:
沒有錄影或者拍照也可以檢舉嗎 ?

沒有影片或照片可能無法認定違規事實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須檢具影像科學資料
影片最好
照片可能無法看出違規態樣
直接向各縣市政府警察局提出檢舉
目前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大部分都設有交通違規檢舉網頁
有的警察機關還開發手機app檢舉
或是檢附科學資料直接向警政署檢舉也可以
注意需在違規日期後加6日內向警察機關送件
否則警察機關無法依法受理檢舉
說真的,我過路口通常會示意讓車子優先通過

除非看到駕駛示意讓我通過

不然我真的不會拼駕駛有看到我

這種事永遠都會不時的發生

因為在台灣車流就是這麼多

不要說父母有沒有牽著小孩,有些小孩長那麼大了

過斑馬線也是不會看左右有沒有來車的

就算你綠燈可以走過去,還是要看呀
以前一堆天橋地下道就是為了讓行人安全

結果全拆了

或是地下道裝上鐵門廢棄不用

非常讚同此種方式
之前也一直疑惑為什麼官員的腦筋就是無法想到這個方式?


seatree wrote:
那個路口有行人專用...(恕刪)
行人與車輛使用號誌分開使用

並落實路權(非行人在行人穿越道最大)

這種問題才能改善

車輛要轉彎,有些地方看不到就是看不到

內輪差,永遠都是不斷的宣導,還是會發生

唯有行人與車輛的號誌分離使用,才能大大的改善。

這個在香港行之有年了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台灣人死愛錢

用科技執法各大路口架設高解析度攝影機未禮讓行人重罰5萬元

保證每台車停的離班馬線遠遠的

最好的例子,板橋火車路邊違停用攝影機科技執法之後,違停數量馬上巨幅降低


a515yy wrote:
今天下午4點多,台中...(恕刪)


因為台灣的駕駛很多都認為自己最大,根本不禮讓行人
桃園區這狀況非常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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