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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停車-高雄市政府這麼缺錢嗎?

樓主還在吵喔

全中華民國

所有政府委外路邊停車格

應收費時段

都是第一秒就要收錢

沒有什麼三十分鐘緩衝

能不能有點常識
看你那副都是別人錯的樣子
Vivi Vivi wrote:
真的!烤先生/小姐...(恕刪)
我只有一個意見, 就是要市府要求下車開單, 常見懶惰的開單員為了省時間, 要把單子夾在雨刷, 卻不知有可能機車壓到汽車的葉子板, 我曾發現有損傷, 本來不明所以, 在偶然看見他們開單時(前方車輛)人不下車去拉雨刷夾單子卻讓機車壓到葉子板, 於是下車痛斥並投訴至市府, 但是外包很難要求。

Vivi Vivi wrote:
昨天車還沒停好,後...(恕刪)

Vivi Vivi wrote:
今天,我先走到車子旁,收費員騎車隨後過來,我說我要離開了,他沒蓋章,可是就等在旁邊。

我上車,發動,發現行車記錄器吸盤脫落,我順手它黏回去,花了一分鐘吧,車子都是發動的狀態,這時收費員開始指手劃腳,大聲說:「你趕快走啊!你不是說要走了嗎?」「你不走我就要開單!」然後他就開始開單了。

使用者付費,完全沒有問題...(恕刪)

照大大的描述 怎麼看都很合理啊
小弟就算剛停就碰到收費員 也是都乖乖拿收費單 有時還會跟對方說辛苦了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我是覺得計費員很盡責 值得鼓勵

樓主在那邊摸來摸去不知道幾分鐘 計費員頂著大太陽在那邊傻傻地等 怕你是準備要走 所以不"馬上"開單 "幫你省錢"
結果左等右等 好像兩個在比耐性一樣 計費員因為有正當工作要做 只好開單給還在摸的樓主
樓主大概氣憤的是 不是我比耐性贏了嗎? 你怎麼還開單! XXOO

這就是一堆被前幾任市長慣壞的高雄憤青寫照: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Vivi Vivi wrote:
昨天車還沒停好,後...(恕刪)



1.車子停在格子裡就可以開單收費,誰管你人在哪裡。

2.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

3.你的片面之詞而已,誰知道你在那拖拖拉拉多久?你對收費員又多有禮貌?
那些開單員本來就是這個社會下下階級的人
跟他們計較素質 就像是在問乞丐為什麼沒錢一樣
沒有意義

所以政府不可能只付他們薪水而沒有業績要求
如果沒有業績要求 他們就會回家睡覺領白薪

有了業績要求 說真的每天跑滿八小時很正常
開完了 就下班囉 不差你這一單嗎

我們這些薪水比較高 工作比較輕鬆或技術性的
就別跟那種低薪的下下階層的人計較 他們也不願意阿

啊上任市長拿了所有補助還欠債2000億
不缺錢嗎?
沒多少錢,付一付就好,覺得吃虧就再停滿59分鐘就好,沒必要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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