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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立法被查酒駕,車輛就只有報銷一路,看你有幾輛車(更新)

扣車跟報銷車輛只是事後的手段之一
其實臺灣在執法上酒駕被抓到已經會當場扣車並開罰
但這僅只是排除當下酒駕風險,但不可能全面性的防範及降低酒駕

我覺得必須先從加重刑責,提高最低刑責,有些有錢人不怕扣車,但關他幾個月可能比較有效
然後酒駕嚴重肇事者(車禍造成他人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者)加倍最低刑責門檻,甚至以重罪像殺人罪處理)
最重要的是落實執法,臺灣很多法律是已經在那裡了,但執法跟判刑卻不落實

另外更重的是看能否一定比例的連坐處份,從乘客跟店家的約束及系統性的制度規範
例如:有提供酒類且在店內消費服務業者需要求有開車客人保管鑰匙,並強制叫車或請代價,乘客不從則需請公權力介入
然後同車乘客也必須負一定比例的責任,執行細節有很多可以規劃跟討論

個人總結就是除了提高刑責外,最重要的是源頭管理,當人民素質沒有一定基礎,刑責只是事後處份
源頭管理像是怎麼透過業者和旁人明文且系統性的去規範駕駛人,且人民基本教育及觀念的落實也是相當重要

酒駕多數是心存僥倖,自我意識觀念偏低,改善飲酒環境及文化可能對降低酒駕比較有幫助

你看留言都還會有人扯政治體系就知道還是有少數民眾在法治及人民基礎教育上觀念的薄弱
世上很多民主國家在酒駕管理方面也相對比臺灣好很多,也可以參考

有些人會把單純的重刑等同於有效管理,那就只是把人當動物來管而已,對提升人民素質一點幫助也沒有

教育跟洗腦是一線之隔,臺灣有些家長對小孩的教育僅是"你不能怎樣"這其實跟洗腦沒差別,只是約束在普遍道德範圍裡
而不是引導小孩為什麼不能這樣,長大後自然會對其他事情會作更多思考

musicboss wrote:
其實會酒駕就是會酒...(恕刪)


基本的概念要先懂~

1. 是人犯規!不是車!更不用說還涉及駕駛是不是車主的問題~

2. 如果是針對人的酒駕行為,你倒不如呼籲酒駕者終身禁止考照,這才是他們最害怕的~只要抓到還繼續駕駛,那就直接關進去~嚇都嚇死了~
台灣立委根本不敢修這一條,因為他們自己本身都會有酒駕的風險了好不好!爛
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

烤雞洋芋球 wrote:
事實證明 三民主...(恕刪)

甚麼鬼邏輯?

musicboss wrote:
直接拖去廢鐵廠報廢...(恕刪)

比較不可行
如果是租車、公司車、借來的、掛他人名下
很難處置非行為人的財產
比較可行的是只要酒精濃度超標
一律強制配帶4G/GPS手表型酒精鎖
(裝在車上沒用,換車或租車就好了)
若移動時速超過20公里
需立即開啟視訊並吹氣證明酒精濃度沒超標
若不從或疑似酒駕則立即連線附近警網予以逮補
以上所有器材及人事費用需由行為人買單
並且每星期要回指定處檢驗器材有效性及正確性
以上應該可以成為一個產業並緩解警察超額
被撞死就被撞死了
死掉的人又沒有人權
關車子什麼事?幹嘛要罰那麼重?
by立法委員的心聲
風~~
酒駕肇事直接判死刑,看你有幾條命
我想這樣比較快,迅速剷除敗類

musicboss wrote:
其實會酒駕就是會酒...(恕刪)


酒駕?~

酒駕肇事?~

酒駕肇事致人受傷?~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


沒入 & 報銷車輛,適用以上哪一個?~

適用到最後兩個的話,意思是一個人的身體、生命只值一輛車 -- 而且還很有可能是台十幾二十年的老爺車?~


真棒的邏輯~
發展大眾運輸
習慣自駕才是問題來源
不想自己也沒很好的替代方案
像日本那樣喝酒的在捷運上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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