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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7-G7 被超車就惱怒要攔車了= . =


okawa1982 wrote:
你很幸運沒有遇到我 ...(恕刪)


然後你就上新聞了,再來下跪哭哭,不要吧,很丟臉的耶
路上低速又不願讓,又不走外側車道,毫無自知之明的烏龜一堆....
樓主

之前在另一樓有看見你跟版友的討論。

那位版友講的其實也有道理。如果你將這種完全不必浪費時間的事 心力時間體力都省下,不就不必三至五百年甚至要一千年 才能存到他現在的存款嗎。 或許一百年整 就有機會存到了! [最重要的就是 省下時間!]

=

這路是有機車道的,你應該也有個騎車3萬公里的經驗值吧?(我自己是30萬公里)

所以從旁邊機車優先道超越貨車就可以了![你會說你不想違規? 但問題是你在一樓提到的自己違規了幾次?]

=

這貨車本來開的好好的,你一登場,他就狂衝,甩尾,還跳下車來‧‧‧

(你應該是開救護車的?應該也不是不懂開車?)



不覺得因為你登場,導致他後續做的那些動作,有機率傷害到其它路上無辜機車騎士嗎?

[救護車上面病人的性命,你就那麼愛護?路上其它用路人的性命‧‧‧就比救護車病人性命還不值?]

=

當對方跳下車了,我想你應該也沒很瘦小!

就有什麼事 當面談開 你也下車好好面對!!! 看後續要怎麼喬 兩邊好好喬! 何必違規 跑掉?


看對方應該也就是正常中年貨車大叔司機(也是要辛辛苦苦賺錢養家的這類 應該大部份沒被逼、氣到一定程度 不太會這般動作‧‧‧畢竟有歲數了)!

也不是那些人手一刀一槍的黑社會混混,你又何必跑?



好好談清楚,順便報個警!!! 都很可以!!! 男人‧‧‧跑‧‧‧ 實在是有點‧‧‧



=


說個真心話,可能是現在年輕,還有大把光陰,或許會覺得有些事很有趣?值得浪費時間?

何不將興趣定為 十年淨存個一億?二十年淨存到三億?以此為目標為興趣?

當手邊有幾千萬時,就會覺得自己的身體寸土寸金‧‧‧ 沒辦法這樣冒任何風險做那些幾乎沒任何意義性的事。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右邊? 我騎大型重...(恕刪)


你第3個影片的開頭那種騎法有依照這個規則嗎?
引誘違規失敗沒得檢舉,所以要網友幫你公審?

大頭症一個,自己做什麼都是合法合理,看起來就是你在挑釁,違規在先還好意上來PO上來

海瑞絲 wrote:
(一)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原來樓主的行為叫逼車...(筆記)
而且看起來沒讓道好像也沒罰則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菊花燈就不說了~前...(恕刪)


全部拿去警察局
看誰對誰錯
該開單的開一開
chang2520 wrote:
非也在這種單向一快車...(恕刪)


我比較好奇這條道路速限多少?
前面那台時速到哪?
後面這台時速又到哪?
路上有人攔我叫囂動手,我一定給它撞下去,但是一定是不小心的,絕對不是蓄意的

放晴吧 wrote:
全部拿去警察局
看誰對誰錯
該開單的開一開


他不敢吧 ?
到時自己也被開單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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