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被告的心理壓力則是上法院或是被刑責的問題!你有兩個選擇,打官
司或是和解(廢話),很多人都會跟你說跟他打啊怕什麼,但是畢竟有撞
到人(不管對方對或錯),除非你真的時間很多可以跟他耗,不然每次想
起來都會覺得很煩對吧,就算過失傷害成立當然最多易科罰金,這跟你
良不良民沒多大關係,我想你的公司不會因為你撞傷人被告成功定讞就
開除你吧!而且你的罰金是交給國家,之後你就沒事了,剩下民事的部
分就直接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而且我敢保證,真鬧上民事的話,他
們能得到的賠償會比五萬五還少很多,畢竟他好像只是手擦傷而已對吧?
我的那個是被我撞到飛出去,到最後六萬和解(我70%),前後搞了8個月
,每次見面對方父親就嗆我說要告死我,其實是很無奈的,而且都無心上
班,最後想想花錢消災,買個清淨!
不知道以上這些能幫你多少,但以過來人的經驗跟你分享,希望你看開點。
你是轉彎車沒錯,但是你有轉彎的權力,在這事故中,你是前車,而機車是後方上來的違規超車,依照路權後車要注意前車行車狀況,而不是錯誤的認為"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那只適合於不同車道上",過失傷害罪跟肇責是沒關係的。不同的法規。過失傷害罪主要是看"過失"不看交通規格全對,如果真的你想避免都沒法子,那真的是無過失。例如車旁的車子突然轉彎撞過來,人又不是長前後左右四眼。但是如果是對方違規,你又可以避開,那才真是"過失"。交通肇責罰人身財損,過失傷害罪是罰刑罰,有時對方不一定拿得到錢的。錢是進國家口袋。
而且對方告不死你的,你有保險公司,法院判決就算大敗,保險公司也要依保險內容應保部份依判決來賠的。保險公司是不缺律師的,保險公司不願依對方條件合解當然是有原因的。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97518
0肇責何來過失傷害
倒是他有機會背上誣告罪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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