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mama wrote:
還在說弄壞?到底是...(恕刪)
有碰過車禍的人就懂
違停不代表有肇責,除非違停位置明顯造成他人無法行駛(停在那種非車道區,頂多是行政罰鍰,因為正常車子不會跨線行駛進去)
法律是講因果關係,如果超跑停的位置是造成對方無法正常行駛的原因,那超跑才會有肇責
目前就我看起來,的確是貨車主動撞超跑,超跑站在那邊無端被破壞
就這樣
一堆人傻傻的以為車子違停撞他是他活該
這些人有沒有考慮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要不要試試撞他看看
法律講求因果關係,一堆沒車禍過,沒花時間去研究法律的一直講大道理
什麼東西讓人弄壞
路邊放在騎樓的違規物品亂動看看,照樣會被告毀損、竊盜、侵占。
至於假設有肇責幾比幾
那只能怪
誰叫自己勞務價值3成只值30萬元,別人勞務價值7成值700萬
毀掉別人勞務7成價值,賠人家等價7成很合理
賠不起就是靠保險
社會就是這樣現實,能力不夠自己要懂得保護自己。不要成天搞什麼想剝奪富人的心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