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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實名檢舉嗎?通通交給我來具名附身份証號檢舉!

我都實名登錄,
對我沒影響。
慶祝實名上路,
我加碼檢舉2萬筆。
愛違規的,$$準備好~~
之前檢舉或好像就要姓名跟身分證

airsufu0613 wrote:
之前檢舉或好像就要...(恕刪)


但你亂寫王小明也可以

furskudryashov wrote:
越想越生氣!交通違規...(恕刪)


感謝您為台灣交通盡心盡力,功德無量!敬祝身體健康事事順心!
大推,這個社會非常需要這樣的志工~~
現在檢舉不都是實名制嗎,
要求先輸入姓名、身分證、電話、地址,
最後還需要E-mail認證才可檢舉(成案),
這有啥不好的,遇到警察回覆案件不舉發時,
直接去電對不舉發的案件要求員警回答必要時變更,
反過來更能讓接案員警更警惕不會亂結案,
何樂而不為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加油加油 為了我們 的 生活品質 與 街道美景 跟 行人權利
此帖重點是"按件付錢" 這是大盤商的概念 ,讓人幫忙送件、賺錢再分潤的概念,唯一不同的是躲在"正義"這個大旗底下 !!
檢舉都一大堆違規了,不檢舉那還得了

力挺魔人檢舉違規

支持檢舉違規 (我還覺得要發獎勵金)
違規者違規當下不是就下定決心!

敢違規就別當鱉 不敢有擔當 就別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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