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穿了還不是因為政府官員無能平常出外都有警察開路,暢行無阻再加上現在判決都是對違規方有利只有極少數判例會叫單一違規方吃下全責當然搞得現在一堆人看到綠燈還要等5~10秒才起步除非被撞的那一方是100%靜止不動的才有機會讓對方吃100%p.s:除了開車門被撞的以外若是對方在亮黃、紅燈前還沒完全通過路口就算了但有更多的是紅燈都亮了至少3~5秒還是有人要硬闖送命搞得綠燈通行被撞的那一個就算晚起步還要吃至少40%以上的肇責
我都會輕踩滑行或是慢起步,因為幾個原因1.機車外線左轉2.一堆機車在前面啊啊啊(要等超久3.防止闖紅燈三寶,路口若垂直向沒有車停在路口,我會注意的輕踩滑出去4.前面有車在左轉(台南很少左轉專用道5.對向車搶左轉…6.平交道路口淨空(因為我自己會檢舉那一堆因為平交道卡在路口中間的,超擋路希望政府可以修法,非特殊車種闖紅燈肇責必須100%不論任何原因
小弟是隨時會注意燈號, 但是我開手排車的確是會在綠燈後稍微延遲一下 (大概1-2秒但是不至於5秒) ~ 如之前許多網友所說, 我相信多一些些的容忍讓大家交通都平安也是不錯, 盡量正向思考, 就把起步慢的那些車當作是守護神 :)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一個人都要慢5秒的...(恕刪) 理論上,大家同時綠燈同時等待,何來第二台十秒、第三台十五秒......(依此類推),您覺得有差的應該是每個人見到前車動作時的起步延遲吧,不管第一排的等幾秒才起步,起步延遲是一定的,還是難道您每個號誌起步都燒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