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也強調,在開放路肩行駛的路段,僅限要下交流道的小型車才能走,若車輛未依規定駛離高速公路,或者是變換車道,都是屬於違規行為,容易造成車流交織,提高車禍發生機率。
自由時報新聞
駛入路肩就不得再切回主車道
不能因為不知道就覺得犯了沒關係
我也不知道捷運不能連續殺人,等到有鄭傑才知道的

achun1212 wrote:OK,至少你這樣表示你不是酸民,我也往前看過了解開放路肩和開放路肩限出口小車的差別,也是多學習一樣,但是政府標示還是不清,像我開了25年車到今天才知道,又我也很常注意車子的訊息,那表示有更多人不知道這差別,還是要說這算政府的一個陷阱,宣導不夠又標示不清
路肩開放限出口車輛...(恕刪)
stuffw wrote:
同理可證
照片無法證明你最後下交流道
所以就照片行為態樣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