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車位即使在台南,開出去在北部還是要停停車位,不然就開罰拖吊,所以你還是得買或租車位,不然你也不敢在北部開車。
這樣不就得了?政府的目的就達成了啊!
重點是車位不能畫在路邊,路邊要還給人行道跟自行車道,停車位一定要在路外停車場才行!
不能只給開車族的方便,其他行人沒路走、小孩上學只能家長接送、側溝被佔沒辦法清疏導致淤積爆發登革熱跟淹水、機車被車門埋伏擊倒、市容亂七八糟…統統都無所謂!
nelsonliu0323 wrote:
我戶籍在台南,三合...(恕刪)
其實是想太多,做下去就對了
沒辦法停車的人就別買車了,會死嗎?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也可以啊!
反而是政客不敢實施,讓大眾運輸工具跟著沒有運量做不起了,於是大家更不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只好去買私人運具…不斷的惡性循環!
就是實施下去,大家的房子還可以減少違章建築,把空間留給車位!還能因為車位空間有限會去買小車,才不會大家都買像美國人一樣的大台車!又可以減少空污排碳,好處說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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