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DELETE


sagrado wrote:
只能說連個右轉關門...(恕刪)



psza wrote:
開車上路實務經驗:...(恕刪)


兩位很有事
一個找死的人,車都轉了,看撞擊點也知。
再說證人、照片都指出機車高速蛇行
跟關門有什麼關係?
直接申請車鑑會鑑定車禍肇責歸屬吧
初判表那東西不具法律效力
屁啦,講一堆543的.
只要確定無肇事責任,一毛錢也不用付.
一般法官判此案都會歸責於機車騎士.
不用把法官想的那麼差,還是有好的法官.
版主妳就跟他耗下去,不過說真的,還是去請個律師比較好,或是免費的律師也可以諮詢.
很認真建議樓主...您得要先找一位對於車禍訴訟經驗非常豐富的律師!

因為,如果最後走到法院的話,那...不同法官對於肇事主因認定還是有些出入。

我這樣說好了,有的法官會很認真去檢視每一個畫面、影像,甚至連號誌變紅燈、綠色切換等時間...諸如此類都會很詳細的做調查。但有些法官就...我想...您懂的...,這也是為什麼建議您如果要找律師,一定要找對於車禍訴訟很有經驗的律師。

其次,責任歸屬不是大夥說的算,還是得由相關單位裁決,就我自己所接觸的與您分享

1.您有打方向燈,若影像可以清楚辨識,那麼..."主觀+不負責假設"...您「可能」不是肇事"主因"。

2.看照片對方是撞上您車輛的右側中間、板金凹陷程度及後方駕駛目擊機車騎士有蛇行、行駛內車道、機車駕駛由內車道切到外車道後,那麼..."主觀+不負責假設"...機車駕駛速度不慢,變換車道後才看到您,反應不急撞上...機車駕駛「可能」是肇事主因。

3.求償金額不是最終金額,保險公司會依照所有資料以及過往案例與對方溝通出保金額,調解沒成功的話...那就會走法院審理了

最後,若最後走到法院審理...,死亡車禍的案件,一審家屬不滿意,或者您不滿意繼續上訴...那整件很冗長...您一定要先把心裡建設做好,會很煎熬...

祝福樓至主可以順利度過

eddy1758 wrote:
放寬心吧!只要在50...(恕刪)



在台灣的死亡事件賠償金額都是有一個公訂價...
不管你是車禍或是工作死亡都一樣...
除非對方是大企業家大老闆或是高薪人員...
賠償的金額才會超過800萬以上,
大都是在500-800萬之間,
再加上車禍事件大都會有責任比例問題....
所以200萬+300萬應該是夠賠償了...

現在開車跟騎車真的都要很小心注意...
不是自己遵守交通規則就夠了...
而是要小心一些橫衝直撞的人..
看是要晚七秒還是要晚七天..

建議大大請律師出面協助處理這一些事會比較好...
對方看到有律師也比較不會亂..一些事情也比較好處理..




Hang chieh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是這次的苦主淚
107年09月05號那天早上出門買包煙
07:25於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三段發生車禍
當時我人開著車在外側車道上欲右轉
在轉彎前的30公尺即打了方向燈
才剛往右邊轉而已一台摩拖車就撞了上來
對方車速極快 轉彎前完全沒看見他
接著對方撞上我右後側的車身
連人帶車撞上旁邊的三合院屋頂
之後摔到地面...當下馬上叫了救護車
不幸還是於送醫後隔天離世...

現場無煞車痕...對方也無減速
警方除了調閱路口監視器
也傳喚駛於我車後方之女車主至警局
先要感謝那位女車主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
但可惜因為是新車 行車記錄器疑似沒設定好
所以沒有畫面.....汗汗汗

不過女車主到警局後告知警方
“對方車速超快 而且蛇行於內車道”
之後切換到外側車上 不幸撞上我方車輛
(事發該路段 內車道是禁行機車的)
讓她跟車上的小孩都在尖叫orz

最後是調閱到開在女車主後方的幼稚園娃娃車
感謝娃娃車所提供的畫面 證明我有打方向燈
無任何違規之情事發生 也好還原當時發生的經過

不過還是從第一天的筆錄“過失傷害罪”
到第二天早上9:00多去重做筆錄變成“過失致死罪”
心情真的很複雜...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因為做完筆錄後 警方留我在警局
我表明想回家洗個澡 但警方拒絕
.......因為對方人走了 我好像是犯人一樣
第一次有人身自由被限制的感覺....

一路從早上9:00多留到下午15:00多
才帶我去殯儀館給檢察官問話
當時有跟對方家屬見到面
有詢問是否能跟死者上個香
家屬沒有責備 也沒有不理智的行為
但也就沒有回答是否能上香....
後來離開殯儀館後到地檢署以兩萬元自辦交保
一路折騰到晚間21:00多我才回到家...

保險的部份 我車輛有保第三人責任險與法定的強制險
理賠的金額最多就是強制險200萬+第三人體傷300萬 共500萬
因對方只有投保人壽險...我車輛的維修費用就自己付淚
對方已往生 死者為大 也不便多要求些什麼....
平時就會問對方家屬有無任需要幫忙的地方
對方出殯日也去拈香致意 盡點道義責任

直到今天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
告知對方家屬求償新台幣1000萬爆
想問大家的是 機車行駛在"禁行機車"的車道上
再切到外側撞上欲右轉的我方汽車
如此的求償合理嗎......我也是受害者阿....大哭

以下附圖

*車禍7天後 得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車禍照片
*30天後得申請車禍初步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
下方圖片均由與警方申請之資料畫面所提供
畫面略為模糊...抱歉各位汗

找律師

轉彎車記得先打方向燈+先關門
這路口很小
角度還不是90度
轉角有電線桿
照片中汽車看來是停在路中間右轉
汽車應該不會無責




網友講完就回家休息,樓主要想想所謂正常程序是什麼?

對方人已經死亡、車子沒有保強制險、意外險,

也就是說,除非對方有責任、而且有財產,不然你得先有心理準備,車損、打官司的錢,你得先拿出來。

你可以開收據,未來從賠償款項裡面去扣抵,但有一筆財損,勢必免不了的。

----

這種事件,最好的對策就是找律師,因為有刑事、民事、以及交通法規三種事情要處理,

網友往往都只是自己的個人經驗,而沒有完整法律架構的了解,這種專業的事,找專業的人來處理,是最完善的。

你的事件應該先釐清是否有交通違規、再來民事是否和解、第三則是有無刑事上的過失致死,

三者是系統性的議題,法規有時候是環環相扣,

專業律師才有能力全盤幫你爭取最有利的條件。

Hang chieh wrote:
不曉得臺灣司法正義在哪.....


台灣司法沒正義的...
不用期待了...
尤其交通法規...
無照...
酒駕...
而延伸的意外...
都不會有關聯.....
沒因果關係...
加上台灣以死者為大的觀念....
法,基本上已實存不到30%...
人云亦云和媒體審判反而成主流...
不會有官員會修法的...
看看反葉少的FB的板主...
用心多心...
有多少政客的嘴臉一清二楚...
更別諻論想要在一件車禍中因為守交通規則...
卻被撞上想有公平的判決....
因為死者為大...
因為你車也比他大...
這些舊約成俗的觀念深植人心...
法官也相同是沒有社會經驗的法棍而已...
只能祝褔你能遇到好的法官...
能安全下莊...
多言離題請見諒...
祝福樓主能事情處理圓滿落幕....
建議樓主還是找個專業的律師和申請車鑑吧
除了一些提出真正判例和實際經驗的版友所提的例子外
有些回應的版友都只憑自己主觀的想法來給你意見
但是否真的有研究或經歷過類似的案例?
這類的意見只會讓你的心情起伏不定而已
所以還是讓專業的來吧
不要徒增不必要的擔心和煩惱

Hang chieh wrote:
最後是調閱到開在女車主後方的幼稚園娃娃車
感謝娃娃車所提供的畫面 證明我有打方向燈


重點在這影片,影片可以算出機車車速、可以證明你有打方向燈

有人 RIP,檢察官 依法, 依涉嫌過失致死罪「起訴」

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不關你的事,那就沒事

至於求償,讓對方來告吧,如果你無責,保險公司會不會付還是個問題,只能讓法官來判了

重點還是在這影片~~~你不會只有圖片吧?

別和對方說你有第三責任險~~ 如果對方知道有200W+300W ,一定會想方設法要到~~
  • 1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