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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直行, 被左後方自小客超車右轉擦撞, 交通警察大隊的初判表竟然是這樣判的!

感覺你只是嘴硬 想辯贏
貴公子敏感度太低 不知不覺走了右轉的路徑
突然要拉回 你可以問問他 有沒有看左後照鏡?
有沒有打左轉燈?(我懶得再看影片了)

你想想你是汽車駕駛 這麼突然 你閃得過嗎?
前提是 汽車完全沒辦法知道 你家公子要"偏"回去
沒人會整天盯著別人的車 猜測意圖

如果撞擊點是汽車右前角落 那還有得談
如果是在右側 那是貴公子湊上去的機會比較大
別再辯下去 徒然丟臉而已

還有 汽車如果有錯 那是他的錯 不要混為一談

munchen wrote:
直行車要打甚麼方向燈?

是直行,還是左偏
您不用跟小弟辯論吧?
看影片感覺機車右轉進去後突然偏左行駛。警察判得無誤
說實在您的保險公司也很混,初判表本來就要申請來看,才知道肇事責任。
您這影片po上來證據無誤,是機車的錯
munchen wrote:
前面已經說明了, ...(恕刪)


影片可以看到機車往右偏之後往左切,而不是你說的機車直直走.
從T字路口回頭看

機車是在什麼地方出車禍的?機車真的是直行嘛?


不過既然你堅持機車是直直走
已經有定見了也不接受其他人的意見,那就這樣吧
祝你申訴順利


munchen wrote:
直行車要打甚麼方向燈?)

OK啊...那他走到那個位置後就應該直走(跟著路直走 爬坡),而不是想偏左,
因為 機車道直走會接到偏右的爬坡道.

如果要在路口前直走,必須在路口前偏左走在中間車道,過了路口後再直走即可.
我畫的黃色線區塊直走就是接偏右爬坡.

前面我說了...你要是在(我畫的黃色線)前出事故或黃線中間那,那麼肇責就可能雙方都會有,
而現在的事故點是在黃色線的尾端(爬坡道起始處),那麼肇責就會是偏重一方.



munchen wrote:
能不能說明一下在車...(恕刪)

我知道您也是心疼小孩,但是有理無理還需要您本人親自教育孩子正當的駕駛
行車紀錄器的視野範圍與駕駛人的視野範圍是不一樣的(除非開車時是臉貼著前擋在開)
當然也有所謂A柱的視野遮擋,這您有開車應該多少也會知道吧?!

當然肇事全責不全會是機車,只是機車肇責比會比較重
當然這種道路的設計的確也是有瑕疵(礙於道路長度又想盡量疏散車流不把右轉車輛擋在T字路口)
下圖為台北市北門中華路(類似的道路設計)
我也依照情車紀錄器的路線模擬了一下您孩子的行車路線(紅線)
會被撞到真的無須太過驚訝.....
至於您說的後車超車,我想應該不會成立(因為汽車也一樣是行駛在自己的車道上)
我不會用超車這詞,我只會以車輛經過


munchen wrote:
我同意這是台灣道路動線規劃不良造成的問題, 我只是很意外許多留言的網友竟然可以理盲到一個極致, 認為機車需要負100%肇責.

個人對於這句話非常有意見

跟你意見不合的都是理盲?

那你根本不需要上來討論區討論了 也沒人可以跟你討論

反正跟你意見不合就通通打入黑五類

講難聽一點 您家人的死活根本不干我們這些網友的事

大家好心提醒你 發揮網路討論區的正向意義

卻被你弄得這麼一文不值

再者 該什麼時候和解? 該什麼時候去查詢肇責? 該什麼時候提告?

你通通不知道 理盲的是誰?

法律不是保護守法的人 是保護懂法的人


munchen wrote:
我同意這是台灣道路動線規劃不良造成的問題, 我只是很意外許多留言的網友竟然可以理盲到一個極致, 認為機車需要負100%肇責.


交通動線規畫不良
這點我相信不管支不支持您的網友都沒什麼意見

但是喔
線已經劃成這樣
就只能照著線走
不然您與令郎的駕照是怎麼考的?
只要我高興愛怎麼騎就怎麼騎
不照標線行駛這算法盲嗎

不管你怎麼說
影片中在撞擊點時
令郎如果直行就是會去壓到槽化線
如果不想壓到槽化線就必然要右轉或者往左偏
發生的事實已經證明
令郎的選擇是錯誤的

保險都買了
快快樂樂過日子比較重要
就讓保險去處理就好

munchen wrote:
我知道這是經驗談,...(恕刪)

這位大大也是依照一般道路使用的常識與習慣跟您分享,樓主應該無需如此鑽牛角尖
若真要揮可能揮也揮不完。



此圖黃色虛線是我畫的,白色實線是你兒子的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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