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版大的行車紀錄器看不見自己做了什麼, 本來沒有其他證據時, 開版大或許還有辯駁機會(不過我看到你在前方女騎士閃避路況剎車燈亮起時, 你應該要剎車而不是仍然往前衝, 個人認為行車紀錄器其實對開版大也是不利的), 但是有路口監視器看出開版大可能因前方藍色雨衣騎士擋在前方而往女騎士方向傾斜, 這個應該是開版大被認定為肇事因素的另一關鍵
, 就事論事, 沒有什麼網路霸凌, 只有分析檢討原因絡予行車或交通建議及防禦駕駛觀念加保險要保夠及正確認知而已機車騎久了(尤其是速克達), 會把一切想的很簡單, 以為就是油門剎車而已
建議開版大
(1)可改騎打檔車, 多點循序漸進及換檔思考, 要鑽也會慎重點, 另外大輪徑也比較安全
(2)改騎單車+火車通勤
總結: 這是一次超車不到位, 不到位超車引起的事故
浦燒肉丸子 wrote:
後車不用注意前車就...你不覺得你的邏輯怪怪的嗎???
遇到這種魚雷已經夠雖了還要被酸說為什麼不閃魚雷???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