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並沒有明確的說明機車行車方向,首先要確家機車的原來行車方向。
1、如果機車原來是同向,而且行駛在原來同向的內側車道,而且沒有內線禁行機車或是機車行駛在對向車道,那因為汽車由外車道變換到內車道並且迴轉,侵犯了機車的路權,那汽車一方錯較多。機車未開燈也有責任。
2。其他狀況就不一定了,汽車因為違規迥轉,而機車未開大燈,讓人無法注意,可能都要負一定責任。如果機車原來是同向內車道,是屬於汽車的後車,後車要注意前車,汽車有權從外車道變換到內車道,後車應注意前車,汽車迥轉應不影響內車道機車往逆向車道開,機車往逆向車道開是機車的錯,加以是後車,可能變成機車負大部份責任了。當然還有其他狀況。都應依交通法規的先後來判主因及事故責任的,不是違規雙黃線迴轉就全錯的,除非違規雙黃線迴轉列在交通規則前面,如行人在人行道上有優先權的原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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