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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歸屬真的是我嗎?謝謝各位的指引,我已經有百分80%的勝算囉!耶ヾ(@^▽^@)ノ

在一條四線道的路上,從外車道變換到內車道,在對向車道撞到機車。
樓主並沒有明確的說明機車行車方向,首先要確家機車的原來行車方向。
1、如果機車原來是同向,而且行駛在原來同向的內側車道,而且沒有內線禁行機車或是機車行駛在對向車道,那因為汽車由外車道變換到內車道並且迴轉,侵犯了機車的路權,那汽車一方錯較多。機車未開燈也有責任。
2。其他狀況就不一定了,汽車因為違規迥轉,而機車未開大燈,讓人無法注意,可能都要負一定責任。如果機車原來是同向內車道,是屬於汽車的後車,後車要注意前車,汽車有權從外車道變換到內車道,後車應注意前車,汽車迥轉應不影響內車道機車往逆向車道開,機車往逆向車道開是機車的錯,加以是後車,可能變成機車負大部份責任了。當然還有其他狀況。都應依交通法規的先後來判主因及事故責任的,不是違規雙黃線迴轉就全錯的,除非違規雙黃線迴轉列在交通規則前面,如行人在人行道上有優先權的原因一樣。
樓主,已經滿一個月了,初判表咧?
還是要再等一個月,等裁決所的肇事鑑定?
記得上來更新嘿,01上的眾鄉民可都伸長了脖子等樓主來打臉咧!
請問樓主為什麼不直接將初判表更新在此樓
要重新再蓋一樓呢?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548287&p=1

說真的,已經讓你賺到帝王條款
未注意車前狀態(應注意而未注意)
機車應要自負3成(還是跟你說的8成勝算差很多)
要知足了
趕快和解吧


wowovo75617 wrote:
機車上路基本常識,就是盡量避免騎在內車道與車子爭道上很危險的,更何況還給他騎在對向車道,他說看到我的車子時,他就是為了要閃我但閃不及,這就是問題,要閃我應該是往外車道去,而不是跟著我同方向跑,這就不叫閃,叫追撞是吧?

中華民國汽機車考照的基本常識, 雙黃線是禁止跨越的.
神祕知識學會的成員們,有時會想要體驗塵世間的樂趣,而他們從不愁無人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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