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ios_JP wrote:偶爾回來一次就看到...(恕刪) 不知道是誰 卻知道他去台北玩????沒公德心停人家門口的很常見~像這樣直接到車停進人家車庫 我真的沒看過~在這討論有沒有違法 根本沒用~對方一定可以提告 先不管告不告的贏~跑法院一點都不好玩~這種情況 先報警絕對比意氣用事好~因為你馬上就要出遠門長時間不在家~警察就不可能不管~
有過類似經驗,警察也只能聯絡車主,但聯絡不上,也無法拖吊,那時我氣到想給他上鎖,警察就跟我說這樣我反而也會有法律責任,至於是什麼,我已經忘了.因為是私人土地的關係,警察管不了車子怎麼停,那時已經是凌晨1點左右了,家人玩了一天,都累到不行,所以我只好把車停在它後面,讓家人先回去睡,而它也開不出去,我就把我的聯絡電話給警察,也很貼心的幫他貼張紙,請他跟"XXX警察聯絡移車".我留警察聯絡資料的理由是,我才不要把我的電話號碼貼在外面給大家看.而且車主看到要跟警察聯絡,也比較不敢太囂張,甚至亂搞我的車,我不用跟他有口頭上的衝突,交給警察去處理就好.加上有監視器,也事先拍照存證,警察也很好心的幫我存證,如果有任何車損,也不怕後續處理上的問題.隔天一早有接到警察的電話,但因為前一晚太晚睡,手機又開靜音,沒有聽到,晚上警察又來電,要請我移車,我過去移車時,那台車主不敢來自己開,由家人來代開,他們也一直道歉~
achsinzk wrote:感覺很奇怪好像很多...(恕刪) 因為有些私權受侵害需要本身提告方能成立沒人提告表示不需由司法介入自然沒人理而有些行為受民法外如刑法限制若該法非告訴乃論主管公權得知後才有權介入了解人與人之間有非常多的事能發生每件事都要公權主動介入才為保護你多付一倍稅也解決不完
阿我家車庫門也常開著. 所以我開門我家車庫就變成公共停車場的概念?人家的物業財產要怎麼處置是別人的自由 (人家的房子車庫門要不要關跟你無關). 你這是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到別人身上.路邊有台車子鑰匙沒拔, 車主已經幾天都沒看到了. 一定是要讓你開走的意思?還講人家溝烙勒~822352 wrote:是嗎?不想給人停就關著長期沒住這,鐵門又都沒關偶而回來看到有車子在裡面就不爽把鐵門關了然後拍拍屁股回日本讓鄰居自已去想辦法(好歹也左鄰右舍問一下)這種人的個性我倒是很清楚台語叫「溝烙」
挨踢人 wrote:這些條文的前提就是...(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沒錯那些法條僅限公路.人行道等公有道路使用而且如果在私有地界內警察根本不能處理切記"私有地界內警察不能用公路法處理"所以只要停在私有地界內民法才能解決可以請個跟警察配合的拖吊車把車拉到馬路中間再叫警察拖走地主有權在公告期限後把非屬地主的東西排除所有地外拉到馬路上他佔用道路警察自然可依法拖吊
charles629 wrote:看來真的是警察怕事...(恕刪) 你引的法條就錯了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私人土地不屬上列公開場所.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