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
辣一點好了..
一個無照的年輕人騎機車[完全合乎標誌標線]的在停等紅燈,
此時他旁邊剛好有一位機車與他一同停等,這位機車有駕照.
被一輛不注意的小汽車從後方追撞.
請問:
這起事故肇事主因?
誰該負責賠償?...(恕刪)
這個例子有凸顯問題,肇事原因是後方小汽車過失
但機車一個有駕照、一個沒駕照
小汽車駕駛可以說,沒駕照騎士不能上路、不該出現在路上
所以撞無照騎士無肇責? 完全免賠和免刑責? 目前當然不是
(這例子是無照被撞,所以和標題是相反狀況,但邏輯類似-->不該出現在路上)
有個很類似標題的法令規範,而且採無過失也罰,那就是酒駕
攔檢時酒精濃度0.15~0.25就會罰款,超過0.25會被移送公共危險罪
一樣酒精濃度,但因身體狀況不同,駕駛員的開車能力一定有差別
濃度0.25對有的人在駕駛上影響不大,沒肇事為何要被移送公共危險罪? 合理嗎?
當然,背後也有其統計和學理上的研究,足以佐證酒駕肇事的危害性(肇事率、傷亡率)偏高
立法時應有評估進去,形成一種立法遏止的手段 (無肇事也有重罰,不管是否能正常駕駛)
很多立法轉嚴是因為「事件」而來,就像日本酒駕罰則轉嚴格
也是因為2次重大酒駕肇事事件,分別造成2名(被撞火燒車)、3名幼童死亡(被撞墬橋)
出事和救援過程有媒體拍下,造成全國震撼,也促成修法
所以說,如果無照肇事的機率不高(統計上),也非肇事直接原因
這類狀況在行政罰和民刑法上,就很難讓立法諸公認為有必要改重罰
要像酒駕那樣規定,還離很遠...